少女母親稱家門被踢爛。少女母親稱家門被踢爛。

  10月24日,山東淄博蔡女士向澎湃新聞反映,今年4月2日,其16歲的女兒張明麗(化名)被一醉酒男子破門入戶后性侵,醫院病歷顯示女兒處女膜破裂、子宮異常出血,事發后警方卻只以損毀財物為由將嫌疑人行政拘留,并未以強奸罪實施刑拘。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公安分局刑偵大隊七中隊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目前刑偵大隊已接手負責“張明麗指稱遭性侵”一案,具體調查內容暫無法透露。

  張明麗關于“被性侵”一事的手寫陳述信顯示,2016年4月2日,住在淄川區雙楊鎮雙河村的張明麗從數學輔導班放學回來,遇到了喝醉酒的46歲村民李某武,李某武看見她以后隨即又親又摸,其間還砸她家的木門;張明麗趁機逃脫,因為擔心家里被偷,張明麗又返回,李某武隨之抓住她不放,又把她拖進房間里面,捂嘴掐脖并言語猥褻后對其進行了性侵。

  蔡女士稱,報警后民警只對對李某武破壞她家木門的行為處以拘留9日的行政處罰,而對于女兒被性侵一事,警方以小孩子“口述混亂”,未認定強奸。“直到現在,李某武還在村里,逍遙法外。”

  對于“口述混亂”的說法,蔡女士向澎湃新聞解釋,其女兒被性侵后情緒波動,接受警方問詢調查時受到驚嚇,語言組織混亂。不過,這一說法尚未能得到當時問詢警官的證實。

  加蓋淄川公安分局雙溝派出所紅色公章、落款時間為2016年4月5日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因醉酒后砸壞蔡女士家的木門,被毀壞財物達300元,李某武被處以行政拘留9日的處罰。決定書未涉及李某武“性侵”的內容。

  淄博市第三人民醫院4月5日出具診斷證明書顯示,張明麗處女膜破裂。該院4月21日、和5月13日出具的診斷證明書顯示,張明麗子宮異常出血、處女膜破裂。3份診斷證明書均加蓋由淄博市第三人民醫院的紅色公章。

  不過,目前尚無證據顯示張明麗處女膜破裂是屬于新傷還是陳舊傷。

  蔡女士告訴澎湃新聞,10月19日,女兒被性侵事件終于移交刑偵大隊處理。淄川公安分局刑偵大隊七中隊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證實,目前刑偵大隊已接手并調查“張明麗指稱遭性侵”一案,但具體調查過程和進展尚無法透露。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