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外懷孕后,剛進入大學3個月,18歲大一女生吳瓊(化名)在學校廁所內產下一名男嬰,發現嬰兒沒有聲音,渾身血水,她認為嬰兒已經死亡,用牙齒咬斷臍帶后,將其從3樓扔下。后經法醫鑒定,該男嬰系高墜致顱腦損傷死亡。
案發后,她離開了學校,去往外地打工。近日,高新區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被告人吳瓊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肚子變大謊稱水土不服
兩年前,2014年9月份左右,剛入學不久,某民辦高校大一新生劉梅(化名)發現室友吳瓊的肚子有點大,出于關心,她建議對方去醫院檢查。而來自云南的吳瓊卻稱,是水土不服的原因,以前有過這樣的毛病,不要緊,吃點藥就行。聽到她這樣說,幾名室友也就沒太在意。
又過了一段時間,吳瓊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起來,有時還特別疼痛,經常去衛生間。室友都很為她擔心,多次勸她就醫檢查,但每次均遭其婉拒。“只是痛經。”她輕描淡寫地說。時間長了,室友們懷疑她很可能懷孕了。但吳瓊堅持說,是有病。
到了2014年12月20日下午,吳瓊的肚子突然劇烈疼痛,其間數次前往衛生間。室友們再次勸她就醫,她仍然搖頭拒絕。“生理期來了。”吳瓊搪塞稱。當晚10點左右,實在疼得無法忍受,她從其中一名室友處拿了5片紅花片,吞服下去,然而,疼痛根本無法止住。
1小時后,晚11點左右,吳瓊慌忙又進入衛生間,一名室友去給她送紙,發現廁所門被反鎖住了,無法看到里面的情況。“沒事,不要緊。”吳瓊勸離了室友。
疑惑不解的室友對吳瓊的話半信半疑,回到宿舍給她倒了一杯水,放在桌子上。大約40分鐘后,吳瓊從衛生間出來,直接上床睡覺了。
深夜廁所產嬰扔下3樓
第二天,多名室友驚訝地發現,一夜過后,吳瓊的肚子突然小了下去。一名室友感到很納悶,忍不住問她,到底怎么回事。“肚子不疼了。”很顯然,吳瓊沒有說出實情,她不想把昨夜發生的驚險一幕告訴室友。
據了解,事發當晚,室友送紙離開后,反鎖在衛生間內的吳瓊雙腿跪在大便池上,約10分鐘后,她感到一團東西從肚子里掉出來,沒有發出聲音,她只看到巴掌大小的肉團出現在便坑里。一看,發現是一名嬰兒,渾身是血,沒有聲音,腸子一樣的東西纏在嬰兒的脖子上。
以為嬰兒已經死亡,也害怕被別人知道,寒冬臘月天里,她竟用牙將嬰兒脖子上的腸狀物咬斷,將嬰兒從廁所窗口扔出。擔心室友懷疑,她還用衛生紙將廁所內的血跡擦拭干凈,然后回到自己的床鋪睡覺了。
兩天后,12月22日下午1點多,該校保潔員在事發公寓樓北側位置附近打掃衛生時,突然發現綠化帶內有一具男嬰尸體,面朝上仰臥著,全身赤裸。驚魂之余,該保潔員立即撥打了報警電話。
案發后離校去外地打工
據了解,吳瓊1996年出生,云南曲靖人,事發當年9月上大學。案發后,公安機關調查發現她有作案嫌疑,在法醫鑒定期間,因繳納鑒定費困難,她離開學校,前往外地打工。
公安機關與其取得聯系后,民警于2015年3月24日前往江蘇蘇州,與吳瓊見面并對其進行詢問,她主動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據供述,與她發生過性關系的男子姓李,20歲,同為云南曲靖人。但今年2月份,公安機關作出工作說明,稱沒有找到該男子。
后經法醫鑒定,該未知名男嬰系高墜致顱腦損傷死亡。高新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吳瓊過失致人死亡,情節較輕,其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過失致嬰兒死亡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過失致人死亡罪罪名成立。
案發后,被告人在法醫鑒定期間離開學院,公安機關與其聯系后,被告人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可視為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據此,高新區法院一審依法判決被告人吳瓊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生活日報記者 范洪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