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來,家住千佛山南路沿線的劉先生及其鄰居們的生活,幾乎可以用煎熬來形容——“窗戶輕易不敢開,晚上剛睡著就被窗外嗡嗡的汽車噪聲吵醒。”

  濟南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大數據分析平臺統計顯示,最近3個月,我市噪聲擾民問題受理量為6925件,半年之內,此項問題受理量高達27205 件。其中,大量噪聲污染源被多次投訴仍無改善,或多次死灰復燃。在鮮活的事例和數據面前,噪聲污染管理“九龍治水”的尷尬暴露無遺。

  13年的煎熬

  2000年前后,劉先生所在的千佛山南路5號院建成入住。彼時,他們依山而居,安靜舒適。然而好景不長,2003年前后,千佛山南路建成通車。由于道路坡度太大,上坡的車輛需要猛踩油門,夜間更是有渣土車和貨車不時經過,從那時起,千佛山南路3號院、5號院、6號院、8號院以及千佛山西路28號院等小區的居民便飽受噪聲困擾。

  2008年,千佛山南路下坡路段加裝減速帶,車輛經過時產生的巨大聲音,最終也“下崗”了。時至今日,問題猶存。

  11月14日21時左右,記者在現場路邊用噪聲測試儀進行測試,發現車輛行駛時產生的噪聲級最高可達87分貝,當汽車鳴笛時,噪聲級達到100分貝。

  依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居民住宅區域夜間環境噪聲限值最高不能超過50分貝,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兩側夜間環境噪聲限值最高不能超過55分貝。

  不以為然的廣場舞舞者

  飽受噪聲之苦的,遠不止千佛山南路這一處。

  近幾個月來,誠基中心東北角夜間廣場舞噪聲擾民便屢屢遭到周邊居民投訴,經過民警多次處理,仍沒有明顯效果。

  在12345市民服務熱線的轉辦流程中,文化東路派出所回復,曾安排民警現場協調,廣場舞組織者承諾降低外置音箱分貝,并盡量在21:00前結束。而記者當晚趕到現場的時間是21:30左右,離小廣場幾十米外便聽到了音響聲。

  此時,有七八名女士正在小廣場上翩翩起舞,在外圍使用手機軟件檢測,聲音為50分貝左右。記者對音響附近音量檢測,噪聲級高達84分貝。一門店營業員表示,這樣的情況已經持續了至少半年時間,夏季時廣場舞者要到22:30左右才會散去。

  建筑施工類投訴居首

  根據濟南12345市民服務熱線受理的噪聲污染投訴情況,近幾個月來,建筑施工類投訴是最多的。

  旅游路沿線的南山苑小區旁邊有一處工地正在施工,南山苑小區8號樓與工地之間基本毫無間隔,連續24小時施工及夜間渣土車運輸,令居民苦不堪言。

  11月15日中午,記者來到這處工地。居民們介紹,此處是國華經典項目工地,之前一個月基本是24小時連續施工。

  在南山苑門口,記者看到這樣一份告示,山東友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11月1日發布“施工擾民公告”,稱由于渣土運輸時間為21點至次日凌晨5點,不得不連續施工,就此向附近居民表示歉意。

  南山苑小區內的國華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物業公司方面也多次跟工地方面交涉,最近才在8號樓外豎起擋板,調整了施工時間。

  實際危害超出公眾認知

  日前,環保部發布《中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報告(2016)》,披露了2015年全國城市聲環境現狀。報告顯示,全國1/4城市夜間噪聲監測不達標。

  有專家介紹,即使是40至50分貝的噪聲干擾,人們也會從熟睡狀態變成半熟睡狀態。噪聲污染除了損害聽力,還可作用于人的中樞神經系統,人們短期處在噪聲環境中,會心煩意亂,長期處在噪聲環境中,則會出現頭暈、頭痛、耳鳴、多夢、失眠、心慌、記憶力減退、注意力不集中、免疫力下降等癥狀,嚴重者會精神錯亂。

  此前,世衛組織公布的一份報告更是首次給噪聲污染“定罪”。根據世衛組織對歐洲國家的流行病學研究,噪聲污染已成為空氣污染之后第二大影響人體健康的環境因素。過度暴露在噪聲污染中,不僅會嚴重影響心理健康,也會增加患心臟病等疾病的風險。

  搞不懂的執法權歸屬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環境噪聲分為交通噪聲、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社會生活噪聲四類。這四種不同的噪聲污染分別由環保、公安、城市管理執法三部門進行防治管理。然而,噪聲管理“九龍治水”局面所導致的,往往是各部門之間的推諉。

  對于這一點,西紅廟村村民劉女士深有感觸。

  今年9月起,劉女士反復向12345市民服務熱線反映,西紅廟村西頭有一處個體加工廠,每天早上不到8點就開始切割金屬材料,尖銳刺耳的聲音嚴重影響周邊居民,“一年多來,向多個部門反映過數次,但至今沒有一個部門出面治理。”

  辦理流程顯示,這個已被“升級督辦”的訴求,多個相關職能部門曾予以答復。

  環保部門

  環保部門稱,經市中區環保局現場調查,噪聲來源主要是金屬材料加工切割所產生。根據《濟南市關于公布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規定的通告》(以下簡稱“206號政府令”),居民區及其附近進行金屬加工、門窗加工以及其他作業產生噪聲擾民的,責令改正,并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同時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關于在山東省濟南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的復函》,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負責實施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因此執法權在城管執法部門,建議向對方反映。

  城管部門

  隨后,在城管部門的回復中,工作人員稱該部門負責22:00至次日6:00之間的工地施工擾民。鋁合金加工、門窗加工作業噪音屬于工業噪聲污染,根據《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應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查處。

  2016年9月8日,城管部門再次回復,依據《濟南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暫行規定》,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后,原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再行使已由綜合執法機關集中行使的行政處罰權;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一律無效。

  公安機關

  隨后,該投訴被移交公安機關。9月13日,濟南市公安局答復,個體加工噪音問題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建議向環境保護部門反映解決。

  【市民疑惑】

  劉女士稱,該問題在相關職能部門多次回應中,再次回到“起點”。“到底由誰管轄、誰來處罰?到現在也沒搞明白。”

  【政策答疑】

  11月14日,12369環保投訴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環保部門主要受理工業排污,“居民區內金屬加工的噪音,應該找城管,依據就是206號政府令。”而16039數字城管熱線工作人員的答復,“之前我們確實管過這類噪音,但是2010年起,城管、環保、公安出了一個三方協定,約定噪音方面,我們只負責夜間建筑工地施工,公安部門負責生活類噪音,這種工業噪音應該由環保部門管。”

  基層執法部門權力受限

  除了上述執法權和管轄權“剪不斷、理還亂”的歸屬問題,基層執法部門在噪聲污染的防治中,還存在取證困難、執法難度大、執法權力不足等問題。

  對轄區內廣場舞擾民問題,文化東路派出所工作人員很無奈。“夜間接到報警我們就會去,但不能強制讓人把音響關了。”

  “民警到場只能警告或加以勸阻”,舜耕派出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工地有合法手續,派出所在這方面沒有實質的權力,城管執法部門倒是有管理渣土車的權力,但夜間又是渣土車的準行時間,因此監管很有難度。舜耕街道辦事處城管科工作人員則表示,6:00到22:00施工是正常允許的,夜間的施工擾民應該反映給執法中隊的夜間督察大隊,但工地如果有環保局批復的夜間施工許可,就可以正常施工。

  可借鑒城市環境噪聲數據庫

  對于當前噪聲治理上的“九龍治水”局面,有專家指出,一定要明確職責分工,強化治理上的權責優化。

  此外,《中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報告(2016)》還分享了北京、上海、重慶等地對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地方經驗。

  其中,上海采用了繪制大區域城市環境噪聲地圖的方式。通過外環區域城市噪聲地圖和數據庫可以實現地理、聲源以及噪聲數據信息的顯示和查詢,可以分析噪聲貢獻量、降噪措施效果和規劃用地的聲環境適宜性,還可以進行噪聲預測。而在國外,也有很多先進的理念值得了解和借鑒。

  德國:法律規定晚上10點后不準大聲說話、放音樂、搞聚會。

  瑞士:規定晚上10點以后禁止大聲喧嘩,星期日不準使用割草機。晚上10時以后不準洗淋浴。

  來源:濟南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