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說法

  家人:孩子回家就嘔吐,自稱是從滑梯上摔的

  彭先生說,孩子之前非常健康,從未出現過凝血有問題,而且他和妻子都做過檢查,身體均沒有問題。“9月26日那天,是他姨夫把孩子從幼兒園接回家的。”至于孩子是不是在幼兒園摔的,彭先生也很無奈,“幼兒園沒有監控,老師也說沒看見。”

  據小茂棟的姨夫介紹,9月26日下午5點前,他趕到幼兒園準備接他的孩子和小茂棟放學時,看到一位老師抱著小茂棟,孩子的胸前有嘔吐物。“老師說茂棟好像摔了一下,具體情況她也沒看見,等發現時,他坐在滑梯洞里哭,抱起來時已經吐了。”小茂棟的姨夫說,回家的途中,小茂棟又吐了一次。

  “等我到家半個小時后,小茂棟的媽媽給我打電話稱孩子躺在沙發上不動,一直在嘔吐,我馬上帶孩子去了醫院檢查。我的孩子也在該幼兒園上學,孩子稱看到弟弟從滑梯上掉了下來,其他情況,孩子也表述不清。”小茂棟的姨夫說。

  幼兒園:孩子自身患病,已無能為力

  12月22日,記者來到群星幼兒園發現原本擺放在院子里的滑梯被收納到室內,滑梯最高處大約有1米高。

  當天送小茂棟放學的宋老師說,“9月26日當天,孩子表現很正常。下午放學時,我在安撫一個哭的孩子,另一位老師負責家長接孩子,我們兩個誰也沒有看見茂棟在干什么。當茂棟開始哭時,我看見他坐在院子里滑梯的下面,隨后出現了嘔吐。”宋老師說,小茂棟一哭或劇烈運動時就容易吐,之前也有過這樣的情況。因為當時沒看到小茂棟因為什么哭,以為他是摔倒了。所以,家長來接時,我們就說了一下孩子可能摔著了。

  幼兒園負責人宋先生表示,因幼兒園未安裝監控,當時的情形誰也沒有看見。但事發后,他一直積極解決此事,從未推卸過責任。“9月26日,我陪著孩子家長一起到河東區人民醫院拍了CT;10月2日,家長打電話稱孩子要做手術,我也趕到醫院。一直到10月16日,期間的醫藥費多是我支付,約近8萬元。”宋先生說,手術后孩子出現二次出血,經咨詢了解到孩子凝血因子少,自身存在一些問題。“我的經濟基礎也不是很好,實在是無能為力,建議家長走司法途徑。如果是幼兒園的全責,我們不會推卸。”宋先生說。

  律師:幼兒園需舉證自身盡責

  對于幼兒園是否有責任,山東品眾元律師事務所趙方明律師認為,幼兒園應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否則,應當承擔責任。

  趙方明說,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應當承擔責任;但能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如果彭先生的孩子確系在幼兒園受傷,幼兒園應舉證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包括對幼兒的安全看護管理,相關教學、生活設施設備符合安全標準并且妥善管理和維護等,否則,幼兒園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關于幼兒自身因素導致治療難度增加的問題,仍需要明確是否與受傷存在因果關系,必要時可通過專業鑒定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