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報訊 近日,家住濟南市市中區九曲附近某小區的王先生因為鄰里之間的一點小事犯了愁:自己的兩個孩子經常深夜吵鬧,樓下鄰居竟然連開兩天“震樓器”進行反擊,協商無果后變本加厲,不僅影響了雙方的正常生活,甚至還差點大打出手。

  因兒子兒媳平時忙于工作,退休在家的王先生和老伴便幫其照看兩名年幼的孫子。5月11日,因小孩過生日,王先生帶著孩子在吃完晚飯后叫來了幾個朋友一起聊天。晚上九點多,王先生和老伴送走朋友后,兩個孫子在客廳玩游戲。“晚上樓下的一個小伙子來敲門說讓孩子小點聲,因為影響了他休息。”

  5月12日晚上,王先生和老伴在睡夢中被一陣震動聲驚醒。“就是地板震動,我以為是哪里出了問題,但是聲音正好在臥室床底下傳出來。”王先生說,第二天睡覺時還是有時斷時續的震動聲,自己找了樓下鄰居后才知噪音來自“震動器”。5月14日中午,王先生再次被“震樓器”吵醒。但因與樓下鄰居協商不成,甚至還差點大打出手,王先生便向黨報熱線打來了求助電話。

  記者搜索發現,使用“震樓器”來對付鄰居的市民并不鮮見。相關產品介紹顯示,“震樓器”的工作原理是利用幾個螺絲將電機固定在天花板上,用遙控打開設備便發出高頻震動聲響,同時也能讓樓上住戶體驗噪音。不僅如此,一些店家還利用一些生動語言進行宣傳銷售,“本神器旨在讓對方體驗一下被吵的感覺”、“搜集了含有上千種聲音包,各類噪音應有盡有,讓樓上徹夜難眠”等。

  據了解,市民隨意使用這種震樓設備涉嫌違反《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等。其中《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8條規定,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山東建筑大學的一位副教授稱,因“震樓器”是運用高頻振動原理制造噪音,如長期使用這種大功率機器對墻體進行震動,或許會對樓房造成損壞,影響居住人的安全。由此看來,“震樓器”于人于己都存在安全隱患。

  來源:都市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