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7月6日訊 6月26日起,濟南交警推出開展“4+5”違停處罰模式,對于違停被拖車車主的處罰不但要采集信息、簽承諾書、執勤或者接受安全教育,還要實名曝光個人和單位信息。

  據了解,僅6月26號一天,全市共查處3243起違法停車,其中被拖移車輛124輛。

  可即便如此,仍然有部分司機頂風作案,無視交通法規。一名張姓駕駛人就在三天內因為違停兩次被拖車,成為濟南首名因為違法停車被實名曝光的駕駛人。

  因駕駛人張某違停被曝光的車輛

  6月30日下午2點40分,歷城交警在山大南路巡邏時,發現一輛魯A321T6灰色轎車停在人行道上,影響通行。民警隨即將車輛依法拖移,并通知車主前來處理。

  當駕駛員張某帶著駕駛證來違停處理窗口處理時,經系統比對,民警發現張某于6月28日駕駛魯A321T6轎車在七里河路因違法停車已經被拖過一次。

  駕駛人張某成為濟南因違停被實名曝光的第一人

  據張某稱,當時那輛車是公司的車,第一次違停并不是他開的車,是公司的同事去開發票,在路邊停了一會就被拖了,公司派他前來處理。但當時,張某莊嚴地寫下承諾書,承諾今后不再違停。

  張某第一次違停時寫的承諾書

  根據濟南交警“4+5”違停拖車模式,第二次違停被拖,除了要進行學習與相應的處罰之外,還要面臨實名曝光和違法信息通報市文明辦。所以,駕駛人張某成為了濟南因違停被實名曝光的第一人。

  “4+5”違停處理模式一定要牢記!

  如果第一次違停被拖車,需要執行4步——

  采集: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違法行為人個人信息進行采集并存檔。

  承諾:違法行為人當場書寫《守法承諾書》,承諾今后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再違法停車。

  學習:要求違法行為人到交警指定的路口參加不少于30分鐘路口交通秩序維護體驗活動,或參加不少于60分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

  處罰:對違法行為人做出處罰決定,告知違法行為人車輛停放地點,開具放車單發還車輛。

  如果第二次違停被拖車,需要執行5步——

  采集:將其違法行為錄入公安交通管理誠信信息平臺。

  測試:違法行為人到指定路口參加不少于30分鐘的交通秩序維護體驗活動或不少于60分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參加停車法律法規考試并達到合格標準。

  處罰:對違法行為人做出處罰決定,告知違法行為人車輛停放地點,開具放車單發還車輛。

  曝光: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公開實名曝光。

  通報:將違法行為人的違法信息通報市文明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