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夢遙)環境問題日益受到重視,一些政府部門常因環境領域的違法等行為成為被告。到底哪些部門經常成為被告?今天(7月13日),最高法發布的報告給出了答案。
最高法發布的《中國環境司法發展報告(2015—2017)》顯示,在收集到的499件環境行政裁判文書中,共有478件案件中環境保護部門成為被告,這一比例占到95.8%。但在499份一審環境行政判決書中,被告勝訴率達到73.3%。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在被告行政機關中,基層環保部門所占比例最大。從2016年全年裁判的203件環保行政案件來看,環保部成為被告的判決文書只有1份,而縣級環保局當被告的判決文書達到101份,占比近50%。
從環保行政案件的發生地來看,東中部地區分布最多,其中廣東省、江蘇省和浙江省位居前三。
在對環保行政機關的執法建議部分,報告提出,環保行政機關,特別是縣級環保行政機關應當強化對環境行政法定程序,尤其是環境行政處罰法定程序的學習和運用;同時應當加強對社會關注度高的水污染、大氣污染領域的行政執法。
編輯:王中新 劉喆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