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王煜)今日(7月28日)中午,新京報記者從云南省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會澤致19死殺人案已于上午一審宣判,被告人楊清培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新京報此前報道,2016年9月28日晚,云南省曲靖市會澤縣待補鎮野馬村委會背風彎,時年27歲的村民楊清培因負債向父母要錢時被父親責罵,遂用家中的十字鎬擊打父母致2人死亡。并在離家潛逃時,先后殺害17人。9月29日,警方在昆明控制在逃人員楊清培。

  7月19日下午,曲靖中院在會澤縣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楊清培故意殺人案。曲靖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楊清培故意殺死19人,“手段殘忍,罪行極其嚴重”。楊清培及其辯護人對起訴書指控事實及罪名無異議,被告人楊清培當庭認罪悔罪并道歉。

  今日中午,新京報記者從云南省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經審理查明,公訴機關指控的被告人楊清培“犯罪事實屬實,罪名成立”,雖在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好,并有悔罪表現,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據此,曲靖中院判處被告人楊清培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編輯:王中新 王曉琳  校對:王心

  來源:新京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