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衫腺噮s變著法地?!靶难邸?,讓法院執行人員深感“頭疼”。濟南一位老賴趙某某因為拒不執行,被強制拘留。8月15日上午,趙某某馬上就要被釋放時,再次收到拘留證二進拘留所。

  申請執行人李先生是建筑機械租賃公司的。在2011年時,被執行人趙某某是包工頭,因租賃李先生公司的建筑機械一共欠下33萬多元,5年多來拒不還款。

  早在2012年,趙某某就因為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案,被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法院判決支付原告李先生租賃費,然而趙某某拒不執行,還玩起了躲貓貓,法院執行工作人員多次尋找趙某某未果。

  濟南市天橋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員額法官齊棟表示:“判決生效以后,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同時逃避執行,隱匿行蹤,經我們多次傳喚均不到庭履行法律義務。于2017年8月1號凌晨,在被執行人的暫住處,將被執行人趙某某傳喚到案,被執行人趙某某到案之后,仍然拒不履行法律義務?!?/p>

  為此,法院依法對趙某某司法拘留15日。在趙某某被拘留期間,天橋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在走訪調查中發現,趙某某還有一處正在經營的小型企業,而趙某某一直隱瞞此事。為了防止趙某某出來后轉移財產,15日上午就在趙某某被拘留時間到期,即將獲得自由的時候,又給他下達了第二次拘留的通知。

  齊棟稱:“被執行人拒絕報告財產,虛假報告財產,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報告財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罰款或者拘留,根據這一法律事實,我院經研究決定之后,對執行人趙某某再次司法拘留15日?!?/p>

  被執行人趙某某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深感懊悔,承諾等出來之后,對欠李先生的租賃費進行償還。

  濟南市天橋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員執行員董青稱:“想償還10萬塊錢,這是他本人說的,盡量借10萬塊錢,然后每個月打工償還申請人的錢。”

  來源:齊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