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的維護職工公積金繳納利益?8月15日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住房公積金歸集擴面百日會戰(zhàn)”活動。對于單位不辦理繳存登記或不為本單位職工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百日會戰(zhàn)期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采取自查、抽查、督查相結合方式,全面推進住房公積金擴面建制工作。組織單位自查。各區(qū)市管理處組織本轄區(qū)單位對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規(guī)定,認真進行自查自糾,對未設立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未全員建制和未為職工按時足額繳存的情況,及時到所在區(q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進行整改落實。
另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展督導抽查,借助與社保、工商數(shù)據(jù)聯(lián)網(wǎng),面向全市應建制單位開展對比篩查,掌握全市單位建制繳交情況,并結合單位自查整改情況,對重點單位開展現(xiàn)場抽查,采取電話催繳、寄送催辦函、上門督辦等措施,督促單位主動糾正違法行為。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進一步加大行政執(zhí)法工作力度,對于單位不辦理繳存登記或不為本單位職工開設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于單位逾期不繳或少繳的,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不辦的將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并向人民法院申請將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有力懲治和震懾單位的違規(guī)行為,在全市范圍內形成依法建制、自覺繳存的良好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