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駕駛人劉某得算是個有癮的人,開車有癮,喝酒也有癮。在去年不到9個月的時間里就先后兩次酒駕被交警查處,駕駛證也因此被吊銷。但是,劉某依舊心存駕駛夢想繼續開車,結果再次被市中交警查處,罰款2000元的同時,還面臨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

  8月14日下午,濟南交警市中大隊濟微中隊值班民警接到報警:在國道104南繞城高速下橋口一輛由北向南行駛的魯DE***2黑色本田雅閣轎車駕駛員涉嫌吊銷期駕駛機動車。民警立即駕駛警車趕赴現場查緝該違法車輛。3分鐘后在國道104南北橋路口巡邏民警將該車成功查獲。經過調查,該車駕駛員劉某平分別于2016年4月14日、2016年12月20日因酒駕違法被公安機關處罰,目前駕駛證處于被吊銷的狀態,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但劉某并沒有吸取之前的教訓,反而心存僥幸再次駕駛機動車,終被交警查獲。劉某平因在駕駛證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移交派出所做進一步的處理,等待他的將是罰款1000元,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

  齊魯晚報記者 張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