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網上認識交朋友剛“滿月”,卻因瑣事發(fā)生爭吵,女子憤怒之下摔壞男子手機,男子向女子索賠償無果報警。目前該女子被芝罘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天。

  8月7日,幸福派出所接轄區(qū)群眾報警稱有人故意損壞手機,民警迅速趕赴現(xiàn)場,將爭吵的一男一女帶派出所調查處理。

  經查,一個月以前男子潘某與女子張某網上認識,兩人逐漸交起了朋友,7日兩人因瑣事發(fā)生爭吵,女子一氣之下奪過男子手機摔在地上,將手機外殼和攝像頭摔壞。男子提出賠償500元維修費,女子卻無錢賠償,男子向幸福派出所報了警。

  張某對其摔壞潘某手機的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張某被芝罘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水母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