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困難找警察”是老百姓認為理所當然的事情,警察救群眾于危難中也是職責所在。煙臺海陽巡特警近日也碰上一起登門救助的男青年,可這次救助讓人感覺“變了味”。
16日晚有一名男青年來海陽巡特警大隊報警:剛從傳銷團伙中逃出來,希望民警給錢讓其購買車票回家。值班民警安撫求助男青年,準備組織警力對傳銷打擊時,該青年面對詢問又吞吞吐吐說不出傳銷團伙的位置,因為當時該青年隨身攜帶手機、身份證和銀行卡等物品引起了巡特警隊員的懷疑。經網上查詢,不久前男青年尹某就在海陽某旅館住過,種種跡象顯示男青年尹某不符合被傳銷團伙控制逃出來的情況,最終男青年尹某承認手機欠費身上沒錢就編了個理由希望民警能夠救助。面對該青年索要車錢回家,巡特警隊員借手機讓青年尹某把攜帶的銀行卡號告知河南的親屬匯款再購車票,但男青年尹某在向姐夫索要2000元車錢時遭到拒絕。巡特警便和其姐夫通了解,原來男青年尹某以前就有過和家里人索要車錢卻沒有回家的情況,因此其姐夫請求民警先墊付車費回頭還錢,失去家屬的信任,又不愿打工掙路費,“上門求助”民警只能決定幫其購買車票。
次日上午民警安排尹某吃飯后,前往售火車票銷售點幫其購買車票,并驅車送男青年尹某到海陽火車站,并給其100元用于購買時食物,尹某對民警的救助表示感謝。
海陽巡特警告訴記者,如果群眾真有困難,公安機關給予必要的救助幫扶理所當然,但此次救助“變了味”,該青年智力和身體都健全卻想不勞而獲,撒謊求助有違社會公德。在此提醒廣大青年,年輕人“有手有腳”自當奮發有為、勤勞致富,“小聰明”應該用在工作上,如此“求助”不僅失去親屬信任,就算是警察給予幫助也不光彩。(水母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