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情大致是這樣的:
一司機收到違章處罰,處罰原因是行車時不避讓行人。如圖所示,當時機動車是綠燈,人行道是紅燈,圖中1、2、3、4車輛剛起步,圖中左側紅圈內女士一腳邁進了人行道。結果是,圖中一二三四車輛全部違章,罰款50元扣3分,理由是沒避讓行人。
網友評論
有吐槽行人不看信號燈的
有抱怨停車禮讓行人會被后車嗶嗶的
還有說如果這樣自己的12分可能不夠用的




其實最關心的就是:
怎樣才是不禮讓斑馬線?
關于不禮讓斑馬線的判罰標準是:在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人行燈為綠燈時,車輛應當讓行人先行;行人不按人行燈指示通行,機動車按行車燈指示通行,機動車不屬于“未禮讓斑馬線”。
今天,
濰坊警方直接引用了一組真人實景圖,
告訴市民怎樣禮讓斑馬線才是正確的!











其實總結一下很簡單:
只要有行人在人行橫道上
進入了你行駛方向的這一側機動車道,
左邊越過道路中心線,
右邊越過機非隔離線,
你都應該停下來禮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