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東營日報10月9日消息為進一步嚴明紀律,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將近期查處的市城市管理局公用事業管理科科長楊海峰對企業吃拿卡要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楊海峰任市城市管理局公用事業管理科科長期間,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違反廉潔紀律,安排其所管理服務企業出資為其購買紫砂壺、處理個人餐費、為其家屬支付餐費等合計9920元;2017年4月至5月,楊海峰3次接受有關企業安排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2017年5月至6月,在組織核查期間,楊海峰一再掩蓋事實真相,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并與他人串供。市紀委給予楊海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責成市城市管理局免去其現任職務,調整工作崗位。
在當前我市大力開展招商引資的新形勢下,楊海峰不認真履行職責,不積極服務企業,反而明目張膽向企業吃拿卡要,不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也違反了廉潔紀律,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特別是對我市當前的招商引資環境造成了損害。廣大黨員干部要切實引以為戒,強化廉潔意識、服務意識,努力建立“親”、“清”政商關系,認真履職盡責,真誠為企業服務,真正親商、愛商、護商,樹立清廉為民的良好形象。全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加強紀律建設、作風建設,對涉企崗位、窗口崗位人員要加強監督管理教育,引導他們積極主動為企業服務,創建良好的營商環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失職失責、損害發展環境的黨員干部,發現一個、查處一個,堅持零容忍,保持高壓態勢,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對企業要“親”更要“清”
常言道:“親戚越走越親,朋友越走越近。”然而,楊海峰與企業之間的幾次“走動”,卻給自己“走”來了一個黨內嚴重警告,免去現任職務、調整工作崗位的處分。這個處分,不僅是對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一個教訓,更是給廣大黨員干部提了個醒,那就是企業的“飯”不能亂吃,企業的“便宜”不能亂占。作為國家公職人員,對待企業要“親”上加“清”,時刻保持清清爽爽的政商關系。
“親”上加“清”,關鍵是要恪守本分。服務企業、關心企業,本就是國家公職人員應盡職責,只有主動地接觸企業、親近企業,才能了解到企業的疾苦,才能有效地為企業排憂解難。如果“接觸”過了頭,“勾肩搭背”、吃吃喝喝,“清”就容易變成“濁”。稍微給企業“辦點事”,就接受甚至索要企業的“報答”,讓企業給自己的“權利服務”買單,這是對自身崗位職責的褻瀆,更是對黨紀國法的侵犯。對于這一點,黨的紀律和規矩決不容許!
“親”則兩利,“清”則兩安。我市新一輪大招商大發展的熱潮正在蓬勃涌動,迫切需要打造風清氣正、山清水秀的良好政治生態。廣大黨員干部當以楊海峰典型問題為鏡鑒,切實樹牢“四個意識”,堅決摒棄私心雜念、恪守法紀底線,自覺以“急企業之所急、想企業之所想”的服務精神和干干凈凈干事創業的規矩意識,全力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壯大,推動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東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