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戶說鄰居的空調室外機嚴重影響了自己生活,東戶說自家安裝符合規范。為一個空調外掛機,鄰里兩家鬧了四年矛盾,案件經歷三次訴訟,并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近日,省檢察院民行一處主持調解了這樣一起“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案件,東戶同意移機,西戶承擔4000余元費用。

  空調室外機移不移?鄰里經三次訴訟

  青島市民孟美珍與王雪春家住某高檔小區復式樓房,兩家是同樓層的對門鄰居。2012年,王雪春在自家客廳陽臺與孟美珍家臥室陽臺之間夾弄安裝了一臺大型中央空調室外機。這是個一拖多中央空調室外機,較一般空調的室外機要大不少。2014年孟美珍入住后發現,鄰居的空調室外機離自家很近,空調運轉時噪音大,自己的生活受到很大影響。因為不堪其擾,她一度想賣房,但因為這個外機,房子也不好賣。

  兩家為此沒少鬧矛盾,孟美珍認為,王雪春家空調外機安裝位置不對,嚴重影響了自己的生活,而且室外機有其他位置可以選擇,應該移機。王雪春則表示,自己的空調是品牌合格產品,安裝位置是開發商的預留位置,孟美珍家違章搭建,而且一拖多中央空調外機移機難度大、改裝修費用高,因此拒絕移機。

  協商無果,孟美珍一紙訴狀,將鄰居告上了法庭。一審法院判決駁回了孟美珍訴訟請求,孟美珍上訴,二審和再審法院均判決王雪春移機。對于再審判決,王雪春不服,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當地市檢察院以再審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為由提請省檢察院抗訴。

  孟家不堪其擾,曾在一二審提過愿承擔移機費用但王雪春拒不移機,后來雙方均不愿放下架子甚至“賭氣”,矛盾愈演愈烈。

  “走法律程序容易,真正解決矛盾難”

  按照正常程序,省檢察院要對案件進行審查并作出決定,“這起案件案情不復雜,單純做一個決定很簡單,但該決定僅是法律程序上的,無助于甚至會進一步激化矛盾?!笔z察院民行一處檢察官劉燕分析,如果抗訴,法院會啟動再審,一般來說還要再經歷一年多甚至更多時間,雙方矛盾隨著再次審理可能會更加尖銳。如果不支持抗訴,案件的執行難度也比較大,即使執行了,雙方也可能會產生新的矛盾和訴訟。

  尤其雙方已因此結怨四年多,工作、生活和身心均因此事受到較為嚴重影響,而且生活中因鄰里糾紛導致惡性事件也不鮮見,為此,省檢察院決定嘗試幫助雙方找到一個利益平衡點促進和解,徹底解決矛盾糾紛。

  劉燕回憶說,最初跟雙方當事人電話溝通中,孟美珍情緒激動,堅持認為對方必須履行生效判決移機,而且因市檢察院對該案提請抗訴對檢察機關意見很大;王雪春雖態度平和但堅持己見,一涉及移機的實質問題就回避不談。

  為此,辦案人員堅持真誠溝通,講法、講理、講情,來來回回跟雙方溝通十幾次后,雙方當事人終于對辦案人員的立場態度和誠意予以認可和接受,孟美珍從對檢察機關的不信任,明確表示能夠相信省檢察院會客觀公正辦案,也會配合做好和解工作。

  請資深工程師提供方案,東戶終于松口

  辦案人員向王雪春提出許多方案,諸如加裝隔音措施、移機、換小功率室外機等。

  認為費用高,這是王雪春不愿移機的重要原因之一。辦案人員通過親友聯系到與王雪春空調同品牌的中央空調資深工程師,多次溝通后得知,可以用較為經濟的方式移機。

  一個難點解開了,辦案人員安排空調工程師與王雪春聯系,工程師通過戶型圖等提出了一種十分經濟且不影響空調效能的移機方案,并告訴王雪春,現在空調安裝技術先進,只要想去做就沒有解決不了的難題,王雪春的疑慮被一步步打消。

  趁熱打鐵,辦案人員提出方案:王家移動外機至遠離孟家位置,由孟美珍承擔部分移機費用,雙方均點頭同意。

  最終,王雪春家將室外機移到自家閣樓的平臺上,由孟美珍承擔了4000多元的移機費用。

  這樣,歷時40余天后,辦案檢察官與雙方溝通數十次,這起鄰里糾紛終于圓滿化解。

  “這起案件是學習運用新時代‘楓橋經驗’的一次有益探索”,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案為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推動在檢察環節化解民行案件矛盾糾紛拓寬了思路、提供了借鑒。(文中當事人系化名)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馬云云 崔巖 通訊員 李明 實習生 溫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