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記者從山東省政府法制辦獲悉,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山東省編辦起草了《關于將部分省級行政權力事項調整由濟南、青島、煙臺市實施的決定》,為提高立法質量,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8年6月16日。

  根據決定草案,我省擬將外地調入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確認、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等73項省級行政權力事項調整至濟南、青島、煙臺三市實施。省級相關行政權力事項調整實施層級后,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和濟南、青島、煙臺三市人民政府應當抓緊制定具體可操作的銜接方案,做好移交工作;充分利用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平臺,推進網上辦理,對委托的行政權力事項可采用2號章等方式實施。

  決定草案還明確,省級行政權力事項調整實施后,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加強指導和監督,對委托實施的事項,應當將受委托行政機關和實施行政權力的內容予以公告,監督受委托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權力的行為,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對直接下放的事項,采取隨機抽查、專項評估、滿意度調查等多種方式,對市級實施權力事項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大眾日報)(大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