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記者從濟南市政府網獲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有關規定,確定調整濟南城區及市區部分建制鎮(街道)駐地國有土地基準地價。現將調整后的基準地價公布如下:

  一、城區基準地價調整范圍:東起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東邊界,向南沿歷城區與章丘區行政界至濟青高速公路南線;向西沿濟青高速公路南線至港溝立交,自港溝立交沿中心城區城市規劃線向西至長清區文昌街道葉莊;向北沿中心城區城市規劃線至玉清湖水庫東,西北接黃河大堤南岸;向北沿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桑梓店街道行政界、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規劃建設用地北邊界(孫耿街道)、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崔寨街道北行政界至黃河東岸,東接321省道,至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東邊界的合圍區域。

  市區10個建制鎮(街道)駐地基準地價一并進行調整,涉及市南部山區的仲宮街道、柳埠街道、西營鎮,長清區的歸德街道、五峰山街道、萬德街道、張夏街道、孝里鎮、馬山鎮、雙泉鎮。

  本基準地價標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14年8月26日印發的《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城區及市區部分建制鎮(街道)駐地國有土地基準地價的通知》(濟政發〔2014〕17號)同時廢止。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劉雅菲)(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劉雅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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