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賠償就賠償,不能賠償請求法庭盡快嚴懲,以告慰我母親的冤魂”。7月18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五審判庭,李麗英在法庭上說。她要求嚴懲的,是站在被告人席上的張萬華。去年10月12日,在濟陽縣崔寨鎮青寧村,張萬華用菜刀砍倒李麗華的母親劉彩霞,搶得財物后,又返回放了一把火,劉彩霞死了。這距離張萬華減刑釋放只有兩年,上一次犯罪時,他17歲。

  借口用打氣筒,小伙把刀架在老太脖上

  “現在開庭!傳被告人張萬華到庭。”上午9點時許,案件準時開庭,張萬華被法警帶入法庭。他穿著藏藍色T恤,個頭中等,面色白凈,進入法庭時并沒有轉向旁聽席尋找親屬,表情平靜。

  張萬華出生于1987年,小學文化,涉嫌搶劫罪、放火罪被提起公訴。

  這起搶劫縱火案發生在2017年10月12日上午,在當地影響不小。

  當天,67歲的劉彩霞買菜回到崔寨鎮青寧村租住的院子里。劉彩霞在一家公司給員工做飯,公司十幾個人共同租住在村里的這處院落里。附近的人說,這個老太太不錯,挺善良。

  很快,一個騎著摩托車的年輕人走過來搭訕,說想用一下打氣筒,順勢進了院子。劉彩霞沒多想,答應了。

  這個年輕人就是張萬華。他并不需要打氣筒,他需要的是錢。

  因為看到劉彩霞是一個人單獨活動,他動了歹念。在房間里拿起一把菜刀,架在她的脖子上:拿錢!

  劉彩霞呼救,迎來的卻是張萬華落下的菜刀。刀刃砍向她的頸肩,劉彩霞倒地不起。

  “你是年輕力壯的小伙,劉彩霞是身體瘦弱的年邁婦女,你完全可以通過其他方式控制她,為什么選擇用菜刀砍?”法官問。

  張萬華說,拿刀只是為了嚇唬嚇唬劉彩霞。但劉彩霞大聲呼喊、反抗,這讓自己害怕了,失去了理智。

  他在劉彩霞的褥子下面翻出來800多元現金,順走了她的包,這里面有一部舊手機、假牙,還有女兒給自己的一塊玉墜,這塊玉墜是女婿早先在西安買的。

  未成年即入獄,釋放兩年又犯罪

  張萬華記得當時劉彩霞的樣子:“她躺在那里哼哼,抽搐。”

  他騎著摩托車離開現場,扔了包、菜刀等物品。但擔心現場留下的個人痕跡太多,他很快又返回去,用打火機點燃了劉彩霞的被褥。“那時候她小聲哼哼,偶爾抽搐。”

  火在張萬華離開后漸漸燒了起來,有人撥打了報警電話。

  據此前報道,10月12日10時37分,公安機關接群眾報警:崔寨鎮青寧村李某家中房屋失火。消防官兵在救援中發現,死者頸部有傷痕。經法醫初檢發現,死者頸部、頭部有多處銳器傷。

  離開后,張萬華沒有立刻回家,還花了幾十塊錢買了幾張彩票。

  張萬華有前科。早在2004年,只有17歲的他就因搶劫罪、盜竊罪等被判刑16年,2015年減刑釋放,此時的他已經28歲。

  出獄后的兩年間,張萬華以打零工為生計,還結婚生了孩子。

  那天,他穿著帶血的衣服回家,妻子問:“這血是咋回事?”

  他回答:“殺雞弄的”。

  “殺雞能弄這么多血?”又問。

  “那雞亂撲騰。”又答。

  接報案后,公安機關組成“10.12”專案組兵分十路迅速展開調查。三天后,張萬華被警方抓獲。對于自己的犯罪事實,他供認不諱。

  被害人親屬淚撒現場,被告人鞠躬致歉

  出獄僅兩年又實施新的犯罪,張萬華為何重蹈覆轍?

  他的辯護人和其本人都表示,因自小失去雙親,這給其心理和性格造成負面影響。

  張萬華提到,自己的孩子只有一歲多,請求法庭給自己改過自新的機會。在最后陳述階段,他三次向被害人家屬道歉,并向李麗英鞠躬。

  但李麗英的態度也很強硬。整個過程中,她時而扭頭背對張萬華,時而用手指抹淚。尤其在聽到案發現場細節時,長時間用雙手掩面。

  李麗英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喪葬費等共計20余萬元。

  宣讀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書時,她一度失聲哭泣。

  “能賠償就賠償,賠償不了請求法庭盡快嚴懲,以告慰我母親的冤魂”,李麗英說。

  檢察機關認為,張文華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且系累犯,應從重處罰。張萬華的辯護人則表示,考慮到張萬華的特殊家庭情況等因素,請求從輕處罰。

  不論結果如何,兩個家庭承受的傷痛都將難以彌補。案件將擇期宣判。(文中當事人系化名)(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馬云云 崔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