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緩解濟南市停車供需矛盾,鼓勵多渠道參與公共停車設施建設,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政策,結合我市實際,濟南公布了《濟南市鼓勵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優惠政策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
一、適用范圍
(一)本規定所指公共停車設施,是指獨立建設、面向社會開放并納入統一管理的公共停車設施。不包括建筑物應配建的停車設施。
(二)在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高新區范圍內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適用本規定。
(三)地下公共停車設施建設規模在50個泊位以上,地上公共停車設施建設規模在30個泊位以上的享受本優惠政策。
二、優惠政策
(一)規劃建設
1。鼓勵利用地上地下有效空間、閑散設施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停車設施,包括機關、企事業單位、老舊小區的自有閑置空地。
2。公共停車設施建筑面積不納入建筑密度和容積率計算范圍。
3。對涉及規劃退界的機械式停車設施項目,在征得相鄰利害關系人同意的前提下,可適當減少退界距離。
(二)土地供應
1。財政資金投資建設的非營利性公共停車設施可通過劃撥方式供地。
2。國有公司、國有控股公司及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經營性公共停車設施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提供土地。
3。經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可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公共停車設施。
4。利用依法取得的土地建設公共停車設施,不再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手續。原為土地劃撥的,維持原用地性質;原為出讓土地的,暫不調整土地出讓金。
5。公共停車設施項目符合房屋產權辦理條件的,可整體辦理不動產權登記,不得分割轉讓。土地用途明確為交通服務場站用地。
(三)稅費減免
1。利用自有土地建設地下公共停車設施,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困難減免。
2。新建公共停車設施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地下空間兼顧人防要求)、臨時占道費和挖掘修復費(公共停車設施建成后,建設單位負責恢復臨時占用的綠化和城市道路)。
3。對于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并獨立核算的公共停車設施項目(含配建商業開發項目),于項目建成經營納稅之日起,由市、區兩級財政分別對其繳納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地方所得部分按以下標準獎勵投資者。
建設規模100-300個泊位的,第一年全免,第二年起按上年比例逐年遞減20%,直至遞減為0。
建設規模達到300個泊位以上的,前兩年全免,第三年起按上年比例逐年遞減20%,直至遞減為0。
(四)商業開發
1。新建的公共停車設施泊位數達到100個(含)以上的,在符合經批準的規劃前提下,允許配建不超過總建筑面積20%的商業面積,用于汽車美容、快修、汽車租賃等配套增值服務,彌補運營收入。
2。單位及社區樓院利用自有用地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對外開放的,辦理相關手續后可進行收費管理。
3。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可進行租賃經營。
4。符合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和景觀要求的公共停車設施,經城管部門批準后,可以設置廣告位。
(五)運營收費
1。新建公共停車設施正式營運后,能滿足周邊停車需求的,一律取消周邊200米范圍內的道路停車泊位,并同步完善停車誘導設施。
2。社會資本依法全額投資建設的獨立公共停車設施,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制定收費標準。
3。通過劃拔方式取得土地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的服務收費標準由市物價部門統一確定。
(六)資金獎補
市區兩級設立停車設施專項資金,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項目給予投資補助和獎勵補貼。獎補標準不高于建安成本的25%,獎補資金由市區財政各分擔50%。經測算,具體泊位獎勵政策如下:
1。地下停車設施。專用地下停車庫每泊位補助2萬元。
2。地上立體停車設施。分類別執行不同標準,多層停車樓每泊位補助1.5萬元;升降橫移式、簡易升降式、垂直循環式、鋼結構自走式等機械停車庫,每泊位補助0.6萬元;水平循環式、多層循環式、平面移動式、巷道堆垛式等機械停車庫,每泊位補助0.8萬元;垂直升降式機械停車庫,每泊位補助1萬元。
3。地面停車設施。不依附任何建設項目的地面停車場,使用兩年以上的每泊位補助500元。
三、申報辦理
(一)由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單位或個人向項目所在區停車辦提出申請,并提供項目審批手續。
(二)區公共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聯席會議初審合格后,報市停車辦確認,符合條件的給予獎補。
(三)地下停車設施、地上停車設施分二次進行獎補,第一次在項目驗收備案后撥付40%,第二次在項目運營3個月后撥付60%;地面停車設施運營2年后撥付。
(四)獎補資金要專款專用,任何投資或經營管理者不得擅自改變公共停車設施用途,一經發現,取消其所享受的一切優惠措施,并依法進行查處。
四、其它
(一)本規定自2018年×月×日起施行。
(二)本規定公布實施后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可享受本優惠政策。
(三)其它區縣可參照執行。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魏新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