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高鐵“霸座女”被罰200元180天內不能買票 人民日報:該懲

“高鐵霸座女”事件有了最新進展,衡陽鐵路公安處官微9月20日通報,2018年9月19日,周某某(女,32歲)乘坐G6078次列車強占他人座位且不聽列車工作人員勸阻。我處經依法調查取證,認定其行為構成“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對周某某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此外,廣州鐵路局9月20日也通過官方微博發布消息,鐵路客運部門將根據國家發改委等八部門下發《關于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的規定,在鐵路征信體系中記錄9月19日G6078次列車旅客周某某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購票乘坐火車。該旅客將自公示期滿無有效異議之日起,180天內無法購買火車票。
人民日報官微9月19日就此發表評論《冒犯規則,“霸座女”該受懲戒》,評論稱,無知、無畏、無理,這不是撒嬌而是撒潑,不是據理以爭而是胡攪蠻纏。丑態畢露,形象盡失,為天下人恥笑,“霸座”實屬突兀。殷鑒不遠,卻不思省思,豈可寬宥?有理不在聲高,冒犯規則,恐難逃懲戒。捍衛規則,讓人敬畏規則,執法者任重道遠。
[新聞回顧]
9月19日,一段“高鐵霸座女”視頻在網上熱傳。網友稱,事發車次為永州到深圳北的 G6078 次高鐵,一名持有靠過道座位票的女子在永州上車后,卻強行坐在靠窗座位。當列車安全員要求其對號入座時,卻遭該女子反駁,霸占座位不肯讓座,并一再爭論“座位上又沒貼號,自己也是買了票上車的,位置就是自己的”。@廣州鐵路 回應:鐵路公安已介入調查,將依法依規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