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會展附近撞飛行人22歲酒駕司機獲刑
2018年5月4日,在大連市中山路會展中心附近路段,一路政工人被撞身亡,肇事者逃逸,此事當時引發高度關注。事隔半年后,沙河口區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決,22歲的酒駕司機顧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2018年5月4日清晨,在中山路會展路交叉口附近發生一起慘烈交通事故,當日3時40分許,一輛沿中山路由東向西行駛的黑色機動車行駛至會展路路口人行橫道時,與在人行橫道內行走的行人鞠某相撞,致其當場死亡,肇事車輛逃離現場,此事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按照當天“大連交警”平臺的警情通報,事發后沙河口大隊立即對掌握的線索進行分析研判,并分派民警調取沿途監控錄像,于案發2小時后鎖定了肇事車輛并暫扣,但車上無人,車主經多方查找暫未找到。
同日下午,記者從知情人處了解到,肇事車是在黑石礁西江街一幼兒園附近被找到的,從其提供給記者的照片可以看出,事故在肇事車身上留下了明顯的撞擊痕跡,機關蓋掀起擋住了大部分前擋風玻璃,而僅留的部分玻璃也呈網狀碎裂,嚴重影響視線。
5月8日晚間,記者從大連警方了解到,經過兩日兩夜連續追查,在多次與其父母溝通施壓下,肇事司機在案發2日后到沙河口大隊投案。肇事司機為顧某,男性,1996年出生,江蘇籍,無固定職業,跟隨父母來連多年。
2018年5月21日顧某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2018年5月30日經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檢察院批準,于次日被依法逮捕。
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顧某肇事時系酒駕,且駕車逃逸,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
顧某于2018年5月6日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案發后,顧某賠償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人民幣60萬元(包含肇事車輛投保保險公司理賠款人民幣11萬元),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
法院審理
自首并賠償經濟損失 從輕處罰
法院認為,顧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違法駕駛機動車,造成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應予刑罰處罰。顧某系自首,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予以從輕處罰。鑒于其不致再危害社會,可適用緩刑。近日,法院一審判處顧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來源:半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