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biāo)題:福建一家四口生前登記無償遺體捐獻:“捐出更有意義”
新京報訊(記者 潘聞博)11月1日,31歲的程良義做了一個決定:與妻子、父母一起,在南安市紅十字會登記,自愿去世后無償捐獻器官及遺體。
2013年,26歲的程良義從湖北老家來到福建南安,在當(dāng)?shù)匾患倚l(wèi)浴企業(yè)工作。此后,他陸續(xù)將妻女、父母接來南安,一家在當(dāng)?shù)囟ň印6嗄昵埃蚺笥岩馔怆x世,程良義萌生捐獻器官、遺體的念頭。“作為普通工作者,我的生活很平凡。但選擇這么做,也許某一瞬間我也不是那么平庸。”11月6日,程良義告訴新京報記者。
回憶登記時的感受,程良義形容,“就像在一個小房子待久了,忽然走出去,一下子感覺豁然開朗。發(fā)現(xiàn)身為普通人,也能做有意義的善事。”

因朋友離世決定捐獻
新京報:家里是誰在何時提出捐獻器官及遺體的想法?
程良義:我提出的,提出這個想法是在今年10月中旬左右,先是和父親說,然后和妻子、母親溝通。
新京報:為何有此想法?
程良義:大概2010年,我和一位朋友曾談到器官移植來源短缺問題,當(dāng)時開玩笑說,哪天意外去世,我們就把器官捐獻出來。之后,我那位朋友意外去世,火化時我全程在場。回來后我很悲痛,認真思考了這個問題,覺得人去世以后什么都沒了,如果能把有用的身體器官捐獻出去,就是一件好事。
新京報:為何在7年后才登記捐獻?
程良義:后來我參加工作結(jié)婚生子,加上父親生病,就耽擱了。今年父親病情加重,上月被查出患有腦積水,因為手術(shù)費用高、風(fēng)險較大,目前采取保守治療。我感覺捐獻器官這件事迫在眉睫,就提上議程。
新京報:為何要讓家人也一起捐獻?
程良義:因為我認定這是正確的行為,就想讓我家人和我一起去做這樣的事情。
新京報:怎么和父親說的?
程良義:上個月試探性地和我父親講,萬一以后人不在了,能不能把眼角膜捐獻出去。讓我意外的是,我父親很贊同,還決定把遺體也捐出去。他說,腦積水現(xiàn)在不好治療,遺體捐出作醫(yī)學(xué)研究,也許以后就可治好別的病人。
新京報:聽說你母親一開始有些害怕?
程良義:我母親是農(nóng)村人,一開始以為器官移植是在人還活著的時候進行。我有跟她解釋,正好當(dāng)?shù)丶t十字會的工作人員也在和我們溝通,給我母親講解了相關(guān)政策和流程。我母親了解以后就打消了疑慮。
新京報:其他家人或親戚是否反對,有沒有人不理解這種舉動?
程良義:有些年紀較大的親友,和我母親有同樣擔(dān)憂,我給他們做了解釋。還有朋友看法比較傳統(tǒng),覺得人去世后,應(yīng)該保留完整遺體。我的看法是,火化以后人就沒有了,還不如捐獻出去。
新京報:你自己有擔(dān)憂和顧慮嗎?
程良義:沒有擔(dān)憂,也沒有顧慮。我去過火葬場,親眼見到遺體是如何被火化成灰的。相比之下,我覺得捐獻更有意義。
登記捐獻后“內(nèi)心很平靜”
新京報:你是主動聯(lián)系當(dāng)?shù)丶t十字會談捐獻的事情?
程良義:因為不知道捐獻器官、遺體的具體途徑,我先是和本地一家媒體的記者取得聯(lián)系,表達了捐獻意愿,還詢問捐獻的方式。后來,通過媒體記者聯(lián)系到了當(dāng)?shù)丶t十字會。
新京報:介紹一下當(dāng)天登記捐獻的具體情形?
程良義:首先是網(wǎng)絡(luò)登記捐獻器官,一開始我還想把我小孩子也登記上,但紅十字會工作人員告訴我,小孩子年齡太小,登記我、我妻子和我父母就好了,另外也填寫了自愿捐獻遺體登記表。然后,他們給我們發(fā)放了榮譽證書。

新京報:所有。只要是有用的身體器官都捐獻,遺體就用于醫(yī)學(xué)研究。
新京報:有人質(zhì)疑過你這樣做的動機,對此如何看待?
程良義:我有一位老鄉(xiāng)問過我?guī)状危瑒e人獎勵了我多少錢,我告訴他沒有獎勵。聽到質(zhì)疑聲時,開始心里有些傷心,但我覺得自己是在做正確的事。
新京報:登記完捐獻后,有何感想?
程良義:心里很平靜,該吃吃該喝喝,該工作就工作。我一不為出名,二不為錢財,一開始希望這件事低調(diào)進行,后來和當(dāng)?shù)丶t十字會溝通過,覺得報道出來也是好事,可以打消更多人的疑慮和誤解,讓更多人也選擇捐獻,傳遞愛心。
新京報記者 潘聞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