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律師王軍8月底在西安某法院開庭時,受到法警和人民陪審員的侮辱、謾罵和威脅,事后負責案件的審判長被批評。11月28日,全國律協新聞發言人蔣敏通報了這一典型維權案例。

  據蔣敏通報,2018年8月31日,陜西省律師協會接到陜西締伍律師事務所王軍律師的維權申請,稱其于8月31日上午在西安某法院開庭時,受到某法警和人民陪審員折某某的侮辱、謾罵和威脅。陜西省律師協會收到維權申請后,立即派員兩次與該法院聯系交涉。

  蔣敏介紹,9月29日,該法院工作人員核實后確認,在庭審開始階段,確實存在某法警和陪審員折某某與當事人和代理律師之間存在言語沖突的情況。經溝通協調,法院決定,一是對擔任審判長的左某進行當面批評,責令不得再有類似情形發生;二是接受原告代理人對于合議庭組成人員陪審員折某某的回避申請,另行組成合議庭重新開庭審理案件。9月29日,王軍律師對法院的決定和處理方式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