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90后大學生殺害岳母和妻弟媳 二審維持死刑判決

90后大學生殺害岳母和妻弟媳 二審維持死刑判決
法制晚報訊(記者 董振杰)2017年9月5日,在河南省商丘市睢縣西陵寺鎮榆廂南村發生一起慘案,一90后男子持菜刀殺害了趙蘭(化名)的母親和妻弟媳,而行兇者被證實為趙蘭的丈夫閆寧(化名),此時,閆寧的身份還是北京某大學的在讀學生。
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21日以閆寧犯故意殺人罪作出死刑判決,閆寧上訴后,二審法院日前維持原判。
因感情糾紛以及家庭瑣事 在校大學生回老家連殺兩人
“二審的判決結果已經下來了,兇手仍是死刑……”2018年12月12日,《法制晚報》記者看到了趙蘭轉發過來的判決書。
在這起案件中,趙蘭的身份很特殊,她既是兇手閆寧的妻子,也是死者的家屬。因為丈夫的一念之差,閆家和趙家都成了真正意義上的受害者。而趙蘭在丈夫作案之后,早已返回娘家生活,并打掉了肚里已經孕育六七個月的第二個孩子。
記者看到,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一審判決中認為,被告人閆寧在北京一所大學的社會體育專業讀書,2012年應征入伍,2014年12月返校讀書,與妻子趙蘭婚后育有一子。兩人因為感情糾紛以及家庭瑣事發生矛盾,產生離婚之念,閆寧在電話中要求趙蘭的母親返還彩禮等。在公安機關提取的被告人閆寧與妻子趙蘭的微信聊天記錄中,案發前閆寧曾揚言要殺死自己的岳母。
2017年9月5日,這一天是農歷的中元節,閆寧從北京乘坐高鐵返回睢縣,途中購買了一把菜刀,乘坐出租車于當天下午4時許趕到岳母家中,在向岳母索要彩禮時,與岳母以及妻弟媳發生爭執,用菜刀將兩人當場砍死,并造成岳母家兩歲的小孫女輕微傷。
而在閆寧作案之后,他在事發現場的二樓與妻子趙蘭進行視頻聊天,趙蘭看到了丈夫身上有血,于是立即趕往家中。
閆寧作案后在岳母家自殺未遂,被送往醫院搶救。經鑒定,閆寧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被告人稱應被認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 被河南高院駁回
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21日以閆寧犯故意殺人罪作出死刑判決,被告人選擇了上訴。法晚記者看到,閆寧的上訴理由為,原審認定傷害岳母家小孫女的犯罪事實錯誤,閆寧的作案動機并非僅僅因為彩禮與岳母發生糾紛,而是因為抑郁癥偏執將仇恨對象殺害,原審采信徐州市東方人民醫院司法鑒定所的鑒定意見錯誤,閆寧應被認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
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出庭檢察員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上訴人的理由以及辯護意見不能成立。閆寧故意殺人造成兩死一輕微傷的嚴重后果,一審判處死刑并無不當。
對于被告人的上訴意見,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二審判決書中認為,經查,案發現場兩歲的兒童所受傷情被鑒定為銳器砍切所致,閆寧供述在案發時岳母家的小孫女在場,現場只有閆寧一人持有兇器,原審法院根據上述證據認定閆寧致傷并無不當。
關于閆寧辯稱作案動機是因抑郁癥偏執導致將仇恨對象殺害一事,經查,閆寧因感情和家庭瑣事遷怒于被害人,事先準備作案工具,目標明確,作案后有自殺行為并告訴妻子,其具有一定的辨認和控制能力,該上訴意見不能成立。
2018年12月5日的判決書中,河南省高院認為,原審法院定罪準確,量刑適當,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