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戚云雷
近日,濟南市民陳先生(化姓)向齊魯晚報·齊魯壹點反映稱,去年9月,他女兒小陳通過濟南鑫德優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租賃了一間房子,住了半年時,中介公司突然換成了另一家公司,覺得能繼續住小陳也就沒在意。今年9月,一年租期已滿小陳想要回押金時,后面這家中介公司讓她找上一家中介,而上一家中介公司已無法聯系上。目前,涉事的濟南鑫德優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租房期間中介公司“被收購”
想退押金成難題
據陳先生介紹,去年9月,她女兒剛大學畢業參加工作,為了方便上班,就通過一家名為濟南鑫德優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房屋中介租賃了一間位于全福立交橋附近的房子,租期為一年。由于是合租,每月的租金只有950元,押一付三。

小陳向中介公司繳納押金的收據。
原本小陳住得好好的,但在住了半年時突然出現了問題。陳先生說,今年4月份左右,到了該交下一季度房租的時候,他女兒發現收租的工作人員換了,詢問之下被對方告知濟南鑫德優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已經倒閉,且被另一家中介公司收購了。覺得只要能繼續住就行,小陳也就沒太在意。
根據租賃合同,在今年9月8日,小陳一年的租期滿了,由于不打算再續租,她想要回自己的租房押金950元。不過,當她找到目前向她收租的中介公司時,工作人員卻稱她當時并未把押金交給他們,讓她去找濟南鑫德優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退押金。但當小陳撥打合同上預留的電話時,電話接通后對方又掛斷了,一直無法聯系上公司。
“按照正常的理解,既然這家公司收購了上一家中介機構,就應該把債務也承接過去了,不能光享受權利,不履行義務,這也太不合理了!”陳先生說,后來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員看和他協商不下去了,轉而找到他女兒,最后退了500元錢,但他覺得不滿意,認為應該按照合同退全款。
涉事中介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接手的中介公司只退一半押金
根據陳先生提供的租賃合同,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看到,小陳租賃的房子位于歷城區全福立交橋附近,實際租賃面積為28平方米。租期為12個月,從2020年9月8日到2021年9月7日,月租金為950元,另需繳納一個月的押金950元。
根據合同上的電話,記者嘗試聯系濟南鑫德優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但電話接通后,一名男子自稱去年就已從該公司離職,他也不清楚目前公司是什么情況。

涉事中介公司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天眼查APP顯示,濟南鑫德優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注冊資本100萬,經營范圍包括物業管理、酒店管理、企業管理咨詢、房地產咨詢等。可以看到,該公司牽涉多起法律訴訟,有6條立案信息和兩條限制消費令。在今年1月27日和7月8日,該公司分別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與企業取得聯系”和“未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而被歷城區市場監管局介入經營異常名錄。
9月15日中午,記者來到陳先生所說的“收購”了濟南鑫德優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中介公司。該公司一名負責人表示,他們在退房前會和租客簽退房協議,退多少錢也都是經過租客同意的,“都是協商好了”,如果租客不滿意,可以聯系他們,也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訴。至于和濟南鑫德優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之間的關系,該負責人表示無權告知。
山東爭渡律師事務所律師黃西文認為,如果后面這家中介公司和前一家中介公司有承接關系,那后面這家中介公司應該繼續履行合同義務,退給客戶租房押金。但如果沒有證據證明雙方有承接關系,那消費者只能找上一家中介公司要求退押金。消費者可以找市場監管部門查詢一下上一家中介公司的狀態,如果公司還沒有破產,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