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信用中國(山東)網站獲悉,近日,濟南市槐蔭區消防救援大隊消防監督員對中國石化集團勝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勝利石油大廈(單位地址:濟南市槐蔭區經七路556號,法定代表人:李兵)進行監督復查時,發現該單位針對大隊下發的《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濟消槐消限字〔2021〕第0557號)廚房操作間未進行防火分隔、電梯機房未安裝防火門、消防廣播無法聯動、消防電話未接入控制柜、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未設置穩壓系統、部分排煙口被圈占、1層半冷庫未設置防火分隔及消防設施器材、部分管道井未進行防火封堵的隱患逾期未改;中國石化集團勝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勝利石油大廈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七項,日前,濟南市槐蔭區消防救援大隊對該單位罰款1.85萬元。

  記者發現,這不是勝利石油大廈第一次因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被處罰。2021年8月3日,中國石化集團勝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勝利石油大廈因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被罰款3.65萬元。

  (來源:綜合中宏網山東、信用中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