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2022)魯0591執541號顯示,淄博萬達廣場置業有限公司近日成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26372元,執行法院為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根據文號淄建行處字〔2021〕第023號顯示,淄博萬達廣場置業有限公司在建設淄博富力萬達廣場項目(8-1#、8-2#、9#、10-1#、10-2#、11-1#、11-2#、12-1#、12-2#住宅樓,S5#樓、S6#樓、S7#樓、S8#樓及2#地下車庫)過程中,存在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并將人工費用及時足額撥付至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的行為,違反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決定對其罰款8萬元。

  資料顯示,淄博萬達廣場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09.27,注冊地位于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房鎮鎮南京路與豐安路交叉口富力城沿街商業S4號樓,法定代表人為楊培軍。經營范圍包括房地產開發、銷售;房屋租賃、場地租賃;商場運營管理;會議服務;翻譯服務;停車場服務;游泳館;日用百貨等。(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來源:一點資訊山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