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收到30萬元行政罰單。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聊銀保監罰決字〔2022〕13號顯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是:員工行為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2022年4月15日中國銀保監會聊城監管分局對其行政罰款30萬元。

  愛企查顯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成立于2001年11月26日,注冊地位于聊城市東昌西路68號,法定代表人為潘勐。經營范圍包括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定批準的業務,經營范圍以批準文件所列的業務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來源:態度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