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淄博市周村區瓏湖灣北區室外園林綠化及室外管網工程施工現場發生1起其他類型事故,造成1人死亡。4月24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全生產委員會發文,對上述事故查處工作啟動督辦程序。

(圖源: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
嚴格落實魯建發〔2020〕3號文件關于從嚴從速落實處理處罰“六個一律”措施規定,將事故直接涉及的施工、開發等單位公示警示為全市施工安全風險企業,責令事故項目全面停工整頓,暫停該項目預售或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嚴厲查處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無執業資格問題。
立即啟動對涉事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復核(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復核由事故所在地主管部門負責,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復核由企業注冊地主管部門負責)和對建設單位資質動態核查。于2022年5月7日前,將核查結果及行政管理措施實施情況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指導督促有關單位依法依規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履行部門職責,參與事故處理。積極做好與應急管理部門的協調溝通,確保信息暢通。及時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和有關規定,結合部門職責,對責任單位及單位負責人等按上限暫扣、停業、降級、吊銷有關證照,實施經濟處罰。嚴格按照《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現場警示教育辦法》,組織開展事故現場警示教育。現場警示教育結束后10日內,將現場警示教育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并向行業企業和工程項目公開。
4、事故調查報告(含地方政府批復)、住建部門處罰文書等材料,請分別于政府批復之日起7日和30日內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來源: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