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山東省城建工程集團公司成為被執行人。據(2022)魯0103執3075號,山東省城建工程集團公司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被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執行金額31408元。

  記者查詢獲悉,2017年12月28日,劉擎與山東城建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一份,合同約定劉擎購買山東城建公司開發的位于濟南市槐蔭區臘山南路北側、黨楊路東側的臘山御園二期X室房屋一套,約定交房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前。房屋交付條件為涉案商品房取得開發項目的《分期綜合驗收備案證明》。該合同還約定,如出賣人逾期交房超過90天,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一次性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屋價款的0.5%的違約金。2016年4月30日劉擎支付定金5萬元,2016年8月17日支付全部房屋價款。涉案樓盤當時仍未取得《分期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一審法院認為,案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

  法院判決:一、山東省城建工程集團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劉擎截止到2021年9月9日的違約金28408元;二、山東省城建工程集團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劉擎鑒定費3000元;三、駁回劉擎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企查查顯示,山東省城建工程集團公司成立于1989年,法定代表人劉俊福,注冊資本5000萬,注冊地址位于山東省濟南市經五路小緯四路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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