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在其官方網站公示擬確定的2022年度綠色制造名單。名單共涉及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等四個類別,其中,綠色工廠有880家,綠色工業園區為47家,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為112家。

  不過,該份名單中涉及的多家企業也引發爭議。

  中國環境報報道稱,廣州綠網環境保護服務中心通過對比其內部數據庫的企業環境違法記錄發現,這批880家擬定綠色工廠的企業存在兩條及以上環境違法信息的有102家企業,共計594條環境違法信息,其中環境違法信息數量較多的是:山東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2條)、秦皇島宏興鋼鐵有限公司(39條)、河北縱橫集團豐南鋼鐵有限公司(34條)。

  值得注意的是,山東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國內知名上市公司,其主營業務為超白玻璃、鍍膜玻璃以及純堿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雖然是知名企業,但是金晶科技卻屢屢因為環境違法而被各級環保部門處罰。2021年12月7日,山東省環保廳在其官方微信號“山東環境”發布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相關典型案例,山東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金晶科技”)因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行為被處罰的案例位列其中。

  通報顯示,2021年10月18日,執法人員對金晶科技現場檢查時發現,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期間,該企業為確保自動監測數據達標,采取在5號爐窯自動監測探頭附近設置氨水噴射裝置噴灑氨水的方式,干擾二氧化硫自動監測數值。

  該企業6號爐窯在2021年4月至6月期間,脫硫系統未按要求正常投入吸收劑,而是通過噴灑氨水的方式降低二氧化硫濃度,形成不穩定的亞硫酸銨氣溶膠隨煙氣直接排入外環境。

  由于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淄博市生態環境局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74.6875萬元。由于上述行為已經涉嫌環境污染犯罪,金晶科技的環境違法線索還被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2021年10月19日,生態環境部監督幫扶組對金晶科技幫扶檢查,通過現場檢查發現,金晶科技存有2套生產帳,一套為每天實際生產出爐臺帳,另一套為虛假臺帳用于應付環保部門檢查,虛假臺帳投料量數據是根據班組投料臺帳有關數據按降低20%的產量實際核算出來的,金晶科技存在接受環保部門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未嚴格落實橙色預警相應減排限產要求的環境違法行為。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

  不過就在被當做典型案例通報后沒多久,金晶科技就因為在接受環保部門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的環境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被淄博市生態環境局依法處以11萬元罰款。

  對于金晶科技動輒數十億元的營業收入來說,區區幾十萬的罰款似乎仍然無法糾正其違法沖動。

  企查查數據顯示,去年1月份,金晶科技就曾因為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被淄博市生態環境局處罰70萬元;去年5月份,石嘴山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時發現,金晶科技控股子公司寧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危險廢物處置不規范、危險廢物未在寧夏固體危險廢物動態監管信息系統上申報等問題,最終被處罰30萬元;金晶科技全資子公司山東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更是在去年先后三次被濰坊環保部門處罰,該公司的違法事實主要包括超過排放許可排放污染物、未重新申請取得排污許可等問題,三次行政處罰共計罰款53.25萬元。

  (資料部分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