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10月21日訊 (記者趙璐)21日上午,營業稅改增值稅情況通報會在省政協召開。記者在會上獲悉,今年8月1日開始,我省試點納稅人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應開具國稅部門監制的發票,停止使用地稅等部門監制的發票和數據(另有規定除外),自今年9月申報期(8月稅款所屬期)起,試點納稅人向主管國家稅務局申報繳納增值稅,“營改增”開始在全省范圍內醞釀,下一步將擴大增值稅范圍,力爭到2014年,全面實施“營改增”。針對目前增值稅稅率檔次較多的問題,下一步,我省還將研究增值稅稅率并軌事項。
省國稅局貨物和勞務稅處處長宋永信介紹,2011年,經國務院批準,2012年,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率先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至此,貨物勞務稅收制度的改革拉開序幕。截至2013年8月1日,“營改增”范圍推廣到全國試行。自試點實施之日起,試點地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事增值稅應稅行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除外)統一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統一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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