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寬約0.2米的“最窄人行道”引發了全國關注。煙臺網友“宇文某某”反映,煙臺二馬路虹口賓館對面也有這樣一條人行道,整條人行道長約150米,最窄處僅有0.3米寬,只能容一人通過,直追濟南版“最窄人行道”,給行人帶來諸多不便。
深夜蒸糊包子 引來消防車
現場>> 最窄處僅容1人通過
16日上午,記者來到二馬路虹口賓館路段,在街心公園旁邊看到了這條“煙臺最窄人行道”。早上8點,正值上班早高峰,不少人從這條人行道上快步通行。人行道最寬處可容三人并行,約1米;最窄處只能容一個成年人通過,約0.3米,如果有兩人以上同時通過,就一定會有一位路人走上馬路。
在這條路旁邊,是二馬路車流量最大的路段,路兩側有不少寫字樓,附近還有學校。不少帶著孩子出來散步的老人,都從上面的公園繞著走,但更多人為了方便,都從旁邊的自行車道快速通過,而一旁就是急駛的車流,十分危險。
在“最窄人行道”旁邊的公園鍛煉身體的曹女士告訴記者,這條人行道已經存在近十年的時間了。“以前路窄,但車也沒有這么多,所以人行道還是夠走的,也沒那么危險。現在車太多了,變成了六車道,所以人走的地方自然少了。”
城管>> 改建需要市級招投標
9月16日下午,記者就過窄人行道的解決方案致電咨詢了煙臺市城市管理局規劃科,一位工作人員答復說,暫時不清楚對該路段的規劃計劃,具體建設情況應咨詢市建設局。
記者隨后致電市建設局,一位工作人員答復說,因為市內建設每一條路的具體施工單位都不盡相同,他們也不清楚這條路的具體施工和管理情況,需要咨詢市城管局。
市城管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的職權范圍只能負責到路面的維修和養護,而拓寬路面的工作,則需要市一級出臺具體規定,再通過招投標確立具體施工單位,才能加寬路面。這條路的具體情況,還需要養管處給出解答。
記者致電養管處投訴電話得知,工作人員對“最窄人行道”的具體情況也不了解,近期沒有拓寬路面的計劃。
本報6610123消息(記者 苑菲菲) 蒸包子時停了電,店員忘了拔蒸汽機的插座就打烊了,來電后,蒸汽機燒干了鍋把包子蒸糊了,冒出的濃煙驚動了周邊鄰居和路人。15日晚11點多,有人報警求助消防部門,救援人員趕到后,最終將電斷掉了。
15日晚10點50分,家住支農里小區的張先生突然聞到一股焦糊味,出去一看,一股股濃煙從附近的六順園快餐店中冒出來。快餐店早關門了,這情況一看就是里面什么地方著火了,張先生趕緊撥打了119報警電話。
很快,消防人員就趕到了現場。只見飯店的抽油煙機不停往外冒煙,還有一股焦糊的味道。消防人員破拆大門后發現,這些煙霧都是從一臺蒸汽機里冒出來的。消防人員立刻拔了蒸汽機的插頭,待煙霧散得差不多了才看到,機器上蒸的都是包子,但包子早已經糊了。
隨后,消防人員又仔細檢查了一遍,確定只是燒干了鍋后,將窗戶打開通風散煙,同時通知店主趕到現場。原來,這一片晚上停了電,關門的時候店員忘了拔蒸汽機的插座。誰知道過了一會電又來了,蒸汽機運轉把包子蒸糊了,還驚動了鄰居和路人。獎勵線索人張先生30元
專家>> 規劃應有全局意識
市民>> 是否可以拓寬路面
對于行人與開車人之間的利益關系問題,煙臺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理事楊曙光認為,它們之間并不沖突:“這實際上是一種合作博弈的關系。道路的規劃以及各項交通法律法規的制定,就在于維護其各自的權益,尋找雙方利益的平衡點。”
楊曙光認為,“最窄人行道”的存在,本身就是對行人權利的不尊重及對其安全的不負責。“首先,過窄的人行道是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其次,行人的權益與安全被忽視。
楊曙光分析,“最窄人行道”從規劃初始到建成使用,顯然不止一個部門要為之負責,“我們可以從具體規劃單位的資質、其對國家標準的了解與適用及相關監督機關的疏忽等方面來分析其規劃的不成熟。而實際上更重要的原因是,有關部門缺乏全局意識及人性化考量。”他說,公共道路規劃是關系民生的大問題,相關部門不應局限于一時的、一部分人的利益,而應用發展的眼光看待、解決問題,從實施之初,就應預見規劃存在的問題和日后的隱患,進而及時否定或者改進。
施工后留下大坑 “坑”了不少車
在虹口大廈上班的孟女士反映,這種情況讓附近的上班族十分缺乏安全感。“我每天上下班都要經過這條路,午飯也得到街對面吃,每次我和同事只能一個走人行道,一個走自行車道,旁邊就是機動車道,車都開得飛快,每天都和車爭道,說不危險那是假的。”
“能不能稍微加寬一點兒?”市民王先生的建議說出了很多人的心聲。“平時從這走也知道很危險,但是人多的時候沒辦法,也管不了那么多。我們這些年輕人還行,要是有腿腳不方便的老人走在大馬路上,萬一出了事兒誰來負責?”
也有市民并不在乎這條人行道的寬窄。住在附近的李女士經常走下面的自行車道:“反正走不開就走下面,太久了,我們都習慣了。”
人行道寬度應以人流量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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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規劃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城鄉規劃的具體編制工作。第四款:編制城鄉規劃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標準。第二十六條規定,城鄉規劃報送審批前,組織編制機關應當依法將城鄉規劃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公告的時間不得少于三十日。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充分考慮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并在報送審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見采納情況及理由。
《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GB 50220-95)在第五部分“步行交通”中,有這么幾條規定:“城市中規劃步行交通系統應以步行人流的流量和流向為基本依據。并應因地制宜采用各種有效措施,滿足行人活動的要求,保障行人的交通安全和交通連續性,避免無故中斷和任意縮減人行道。”“步行交通設施應符合無障礙交通的要求。”
本報熱線6610123消息(記者 苑菲菲) 由于施工后沒回填好,毓璜頂北路的瀝青路上出現了一個大坑,不少底盤低的轎車經過此處時底盤都被刮擦。16日,記者采訪獲悉,大坑已出現約一周時間,但到底是哪個部門施工留下的坑,現在還無定論。
16日,記者來到毓璜頂北路,在中心大酒店和沃爾瑪超市中間的路上,一個大坑很顯眼。坑的一邊放著一塊擋板,來往車輛都從坑邊繞行。
附近居民李先生說,這擋板是他們幾個業戶放上去的,“擔心有人從這走摔著。”李先生說,這坑出現約有一周了,晚上光線不好,不少車途經這里時底盤都被刮擦了。15日晚,一輛摩托車還連人帶車在這里摔了出去。
李先生說,也不知道這坑到底是誰挖的,希望相關的部門能來看看。記者看到,坑中間的下水井蓋上,寫的是“弱電”倆字。16日下午,記者聯系了電力部門彩虹熱線,工作人員表示會盡快落實,若是電力施工留下的大坑會盡快讓工人將此處回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