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淄博:建設工程質量出問題 負責人退休也追責
從即日起到2016年9月,山東省淄博市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通過兩年治理行動,落實工程建設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對認定有違法發包、轉包、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和履行質量責任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被給予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證書等相應行政處罰。
實行最嚴厲的責任追究和倒查制度
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質量檢測和建材生產供應等工程項目各方參建主體,依法對工程質量承擔終身責任,推行質量終身責任“兩書一牌”制度。
所謂“兩書一牌”,是指所有新建項目開工前,參建單位都要與項目負責人簽訂授權書,項目負責人與監管機構簽訂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項目竣工后,要在建筑物顯著位置鑲刻永久性銘牌,載明參建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姓名,否則一律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建筑工程實行最嚴厲的責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對設計使用年限內不能正常使用或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嚴重工程質量問題的,依法嚴格處罰參建單位,并追究單位法定代表人和項目負責人責任,無論是否退休、離職、轉換單位,都要嚴肅追究。
鎮長為村鎮建筑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
凡是未辦理施工圖審查、質量報監和安全措施備案、施工許可等手續或手續不全的,不得開工建設。對未經批準或手續不全開工的,必須依法責令停止施工,立案處罰;對參與建設的開發、施工、監理等單位,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暫停企業和總監理工程師承接新的工程項目。
根據規定,鎮政府負責轄區內建筑工程的監督管理,鎮長是村鎮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對違法工程和存在重大質量安全隱患的工程,將會同鎮政府和相關部門采取有力措施,堅決停工。
凡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承包工程后全部或肢解轉給他人、違反規定分包、借用他人資質資格承攬工程,以及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業務、以任何方式同不具備資質資格條件的單位或個人合作承攬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將被依法依規予以嚴懲重罰。
建成2個規模化生產工業園區
項目開工前,要向社會公開承諾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目標,并納入商品房銷售合同,設計文件要單設防治專篇,施工過程各階段要嚴格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
2015年2月底前,建成覆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市場主體的數據庫,形成全市統一的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
同時,大力推動建筑產業現代化,明年年底前,編制完成市級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規劃,建成2個規模化生產工業園區,引領建筑產業現代化有序推進。(張亞軍 陸洋 夏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