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花冠酒業涉嫌違規擴建 侵占農民口糧田
早在2005年起,白酒和酒精生產線便已經被列為限制類產業項目。緊隨其后,自2006年起,白酒和酒精生產線項目用地又被列為禁止供地項目,任何地方與部門都不得向此類項目供地。但是縱觀國內大型白酒企業,似乎大多數都在以各種名目進行擴產擴建,膽子小的改頭換面進行土地審批,膽子大的干脆不辦理任何用地手續,直接在農田上大規模開建。
日前有群眾曝料,山東花冠集團多地擴張,花冠酒廠違規占用巨野縣400多畝農田,花冠集團投資建設的國花酒業又違規占用菏澤市牡丹區農民500畝口糧田建起新廠區,甚至連地方國土局負責人都稱“上面下令不讓管”,任由其違法行為大行其道。
花冠酒業違法占地情況如何?是誰在背后為企業撐腰?本報記者就此展開了調查。
占地400畝新廠區緊鄰民居而建
公開資料顯示,花冠集團釀酒有限公司位于山東巨野,地處魯、蘇、豫、皖四省交界處,1958年開始建廠,1981年注冊“花冠”商標,1999年正式改制并更名為“山東花冠酒業有限公司”; 2006年更名為“花冠集團有限公司”,“花冠”商標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花冠酒”榮獲“蘇魯豫皖四省金獎”,被評為“山東省十大名酒”; 2009年6月,花冠酒被評為“第十一屆全運會山東代表團專用酒和慶功酒”;8月26日,投資2.8億元,占地400畝的花冠新廠區正式投產運營,使集團窖池總數達到了6000個,可年產優質糧酒2萬噸,商品酒3萬噸,一躍成為山東最大的糧酒生產基地。目前產品已形成花之冠、冠群芳、年份酒、花冠、紅果酒五大系列60多個品種。
近年來,花冠酒業又緊鑼密鼓地進行擴張,不僅兼并了御思酒業、曹州老窖、國花酒業、快活林酒和大風歌等多家小酒廠,在巨野縣老花冠酒廠沒有停產的情況下,又在巨野縣城另外占地400余畝新建一個廠區。
花冠集團企業網站資料也顯示,2009年8月26日,投資2.8億元,占地400畝的花冠新廠區正式投產運營。
然而,記者在實地采訪中發現,該新廠區距離東董村居民房僅一墻之隔,完全沒有安全防護距離,工廠投產以來居民屢受企業氣體排放之苦。
“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聞到酸臭氣,像東西腐爛的味道,大家那兩天只好關著門窗,出門兒都不敢使勁吸氣,挺難受的。”東董村一位村民如此描述。
不僅如此,花冠酒業如此大規模的擴建工程,記者并未在相關部門網站上找到擴建產能的立項、用地等審批手續。東董村村民則告訴記者,花冠酒業在巨野占用的是周邊幾個村莊的耕地,是以每畝地3.3萬元的補償標準一次性占用的,應該沒有任何手續。
對于群眾的說法,巨野縣宣傳部門的一位負責人稱400畝地都有手續,只是管理資料的人不在,一時沒辦法看到。花冠酒業一位負責人則稱:“我們這么大的企業能沒手續嗎?肯定有。”但是記者等了一個多月的時間,一直到發稿也沒能看到企業所說的用地手續。
新白酒生產線尚未供地卻已試生產
如果說花冠酒業位于巨野縣的新廠區還算是給了農民部分占地補償款,其位于菏澤市牡丹區的新廠區則實實在在是占用農民口糧田,且至今都沒有交付土地出讓金,取得土地的方式是國家明令禁止的以租代征。
2013年1月15日《山東商報》報道,2012年12月28日,由花冠集團投資興建的山東國花酒業有限公司一期工程進入試生產階段,花冠集團總經理劉念波表示:“魯酒陣營國字號,我們有一席之地了。”該報道中稱,山東國花酒業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投資興建,占地500畝,總投資3.8億元,主要生產國花酒、曹州老窖等系列產品。國花酒業開工建設以來,由花冠集團董事長劉法來、總經理劉念波親自抓,經歷9個月,實現了“當年建設、當年投產”的目標。
記者在花冠集團菏澤市牡丹區新廠區的外墻上看到了同樣內容的項目簡介:山東國花酒業有限公司占地500畝,總投資3.8億元,項目全部投產后,可產糧食酒1萬噸,實現主營業務收入5億元,利稅1億元,主要生產國花酒、曹州老窖和快活林酒等系列產品。
牡丹區孫莊村的一位村民告訴記者,土地是去年才占用的,當時是企業和鎮政府簽合同,鎮政府再和村民簽合同,然而農民找了政府好多次,相關部門都總是找理由推托。目前農民只領取過一次租金,到手的錢是按照每畝地每年1500斤麥子的標準計算的,去年每畝地還領了一次性青苗補償款5000元。
記者在現場看到,該新廠區只有一小部分車間已建好,而其他的廠房和新的集團公司辦公樓正在建設,辦公樓主體部分已經完工。門口保安告訴記者,建好的車間曾經在去年年底進行過一段時間的試生產,年前又停工整修的。
然而,對于這處占地500畝的釀酒基地項目,菏澤市牡丹區發改局一位李姓負責人稱并沒有辦理立項手續,而且從來沒有見到過相關立項的材料。而菏澤市國土局牡丹區分局的一位副局長則稱,直到現在都還沒有向花冠集團供過地,原因是企業沒有交付過土地出讓金,但是他對于“占地500畝”略有異議,稱該地塊應該是有100多畝辦理了建設用地手續,但企業實際占了300多畝,國土局知道這個項目的存在,但因為該企業是市里的招商引資項目,鑒于市局今年提出的“雙保”、“雙促”工作思路,上面下令各部門不得對開發區內的企業進行查處,所以國土部門很難對企業實行監管與處罰。
同時,記者在實地調查時發現,緊鄰花冠集團新廠區建設的,是巨野縣新近規劃建設的煤化工產業園區,林林總總的煤化工企業矗立其中,各種污水通過種種渠道排向廠區旁邊的河流,而自稱以大野澤生態濕地無污染巖溶水釀造的花冠酒,正身處各大污染源的包圍之中,這些化工企業排污對其釀酒用水的水質影響到底有多大?本報將繼續給予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