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0日),山東省濰坊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掛牌,成為全省首家地方金融監管局。
今年以來,山東金融改革提速,金融產業規模不斷壯大,新型金融機構和業態層出不窮。地方金融監管力量薄弱、職能缺位、業務分散等問題愈發突出。12月4日,山東出臺《關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監管體制的意見》,要求縣級以上政府單獨設置金融工作辦公室,掛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牌子,正式拉開了山東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序幕。按照“屬地管理、權責統一”原則,地方金融監管局主要監管中央駐魯金融監管部門監管范圍之外的新型金融組織和金融活動,包括轄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民間資本管理機構等新型金融組織和權益類、大宗商品類等具有金融屬性的交易場所。
據介紹,和金融工作辦公室不同,地方金融監管局定位為監督管理機構,這讓地方有了金融監管執法權。濰坊市金融辦副主任歐永生表示,金融辦的作用在于協調、服務,地方金融監管局則著力于監督管理。但目前濰坊市金融辦與地方金融監管局是“一套人馬、兩張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