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青島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局長陳培新在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作《關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情況報告》,根據我市正在編制的新一輪保障性安居工程3年發展規劃,預測至2016年末,我市通過保障性住房建設、舊城區和城中村改造、危舊房改造等方式累計解決和改善約46.2萬戶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我市的住房保障覆蓋率將達到21.39%。
問題 保障房位置難讓
居民滿意
根據 《關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和市人大城建環資委員會的 《關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的調查報告》,我市現行住房保障體系在運行實踐中存在部分不足和薄弱環節。首先,住房保障政策體系不夠完善。在房源品種方面,雖然我市四類住房保障政策基本涵蓋了中低收入階層,也與國家保障性住房政策相對應,但品種繁多,須進一步整合優化。
其次,土地資源配置與住房保障需求的矛盾更加突出。我市土地資源總量較為緊張,結構性供需矛盾更為突出,中心城區住房保障需求量大、但土地資源稀缺;其它區域土地資源相對寬松,但受區位、交通、配套等環境因素和就業、就學、就醫等生活因素限制,居民不愿選擇,部分項目已出現滯銷現象;對異地建設補償資金支付理解有偏差,提取資金上繳財政后,未能轉移落實到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設項目,致使有的區集中建設項目出現的虧損無法得到補償。
另外,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資金需求和投入存在較大缺口。今后我市將進一步加大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力度,公共租賃住建設資金投入大,回收周期長,僅靠政府投入,難以完成建設任務。而對企業和社會資金投資建設保障性住房特別是公共租賃住房,須加大有效的金額和優惠政策支持。
規劃 再建4.5萬套保障房
記者了解到,我市目前正在編制新一輪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年發展規劃,初步思路為逐步減少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建設量,增加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量。2014年至2016年,全市保障性住房計劃建設總量不少于4.5萬套(其中,公共租賃住房3萬套,經濟適用住房0.75萬套,限價商品住房0.75萬套),年均1.5萬套;通過舊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解決約3.9萬戶;通過主城區危舊房改造解決2.3萬戶。
預計至2016年末,我市通過保障性住房建設、舊城區和城中村改造、危舊房改造等方式解決和改善約46.2萬戶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其中通過保障性住房解決27.8戶,通過舊城區和城中村改造以及危舊房改造解決18.4萬戶。按全市常住人口216萬戶計算,我市的住房保障覆蓋率將達到21.39%。
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
我市將按照 “建設宜居幸福的現代化國際城市”的要求,對現有保障性住房品種進行整合。在保障方式上,實行可租可售、先租后售,以租為主的方式。重點加大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步伐,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體的多元化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統籌解決好中低收入家庭、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職工以及各類人才等的住房困難問題,實現各類保障對象的全面無縫隙覆蓋。同時優先對偏遠區域加大投入,結合我市區域規劃布局,加快完善交通、教育、醫療購物等生活配套設施,確保被保障家庭居住、生活和工作便利。
違反規定的將被收回
根據保障對象的變化,在不騰退分配住房的情況下,根據其家庭變化后的實際情況,并結合需求,對應調整房源,并及時調整保障方式以及租金水平或購買價格,直至按照市場租金收繳房租,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價格購買。探索對租金和補貼實行“先交后補”制度,先由保障家庭按照市場租金標準每月繳納租金,次月發放租金補助。
進一步研究完善社會優撫人員等特殊群體的優先分配政策。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租(售)后管理,定期檢查使用情況,對違反規定將保障性住房轉借、轉租、改變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收回。
從“買得起”變“租得起”
加快推進 《青島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的立法調研進程,引導居民在消費觀念上從追求“有住房”向實現“有房住”的轉變;在住房保障模式上從“買房為主”向“租房為主”轉變;在輿論導向上從關注“買得起”向“租得起”轉變。
建議 在交通便利區規劃保障房
《關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的調查報告》中,對保障性住房建設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議,要在各區(市)間建立差別化住房保障政策,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有計劃地減少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加大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比重。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性體系,統籌解決好各類群體的住房困難。
把保障性住房建設和城市發展結合起來,在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等規劃中統籌安排保障性住房項目用地,在地鐵、輕軌沿線等公共交通便利地區規劃布局保障性住房項目,提前編制土地供應計劃,儲備一定規模的建設用地。嚴格準入退出,確保平均分配,有限照顧社會優撫對象、社會救助對象、殘疾人、高齡特困老年人、見義勇為人員等特殊群體。(記者 于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