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物價局出臺《德州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其中規定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非普通住宅以及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因開發建設單位分期開發、分批交付使用等原因,造成小區配套設施和綠化環境未達到購房合同約定標準的,物業服務費可減免20%以上。
收費標準按服務等級來劃分
根據住宅的種類、特點及物業服務階段,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實行按項目分等級收費管理,根據不同服務內容分為綜合管理服務,房屋管理與維修養護服務,共用設備設施運行、維修、保養,協助公共秩序維護服務,保潔服務和綠化養護服務六個項目。每個項目根據不同服務要求、設施設備配置等情況,劃分為五個等級,最高為五星級。每個服務等級對應的收費標準為基準價格,在上下浮動不超過20%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為選取的各物業服務項目、服務等級對應收費標準的總和。
前期物業管理住宅小區,因開發建設單位分期開發、分批交付使用等原因,造成小區配套設施和綠化環境未達到購房合同約定標準的,物業服務費應適當減免,減免比例不低于20%,具體減免比例應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差額部分由建設單位補償物業服務企業。
非普通住宅以及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的普通住宅,改變設計用途用于經營的房屋、車庫、儲藏室、地下室,物業服務收費均實行市場調節價;獨立用于居住的閣樓,物業服務費按住宅物業服務費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按法定房屋產權面積計收,與住宅配套的儲藏室不得收取物業服務費。
公共場所停車需交使用費
獨立專有車庫,需要按照房屋權屬證書或購房合同載明的建筑面積交納物業服務費,其服務費按同等級不帶電梯普通住宅物業服務費標準執行。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用車庫內的車位使用人應當交納停車服務費,停車服務費包括車庫、車位的設施設備運行及維護、保潔、秩序維護、購買公眾責任保險等發生的費用,收費標準由物業服務企業與車位使用人在停車服務費指導標準范圍內約定。己購買車位但未停放車輛的,停車服務費按實際執行標準的80%收取。
占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應當交納車位場地使用費。未成立業主大會的車位場地使用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產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物業服務企業可按不超過20%的比例提取停車服務費;成立業主大會的,收費標準由業主大會綜合考慮車庫租賃費的價格等因素確定,具體比例由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確定,車位場地使用費以及其他公共部位收益資金歸全體業主共有。
除為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配送、維修、安裝、執行公務等車輛外,外來車輛停放超過兩個小時的,可以收取一定費用,收費標準經業主大會同意。業主大會未成立的,報物業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核定。
代收水電暖費不加手續費
供水、供氣、供電、供暖等專業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與業主簽訂的服務合同,向最終用戶收取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專業經營單位及環衛管理單位委托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但可以根據約定向專業經營單位及環衛管理單位收取一定報酬。專業經營單位及環衛管理單位不得強制物業服務企業代收費用,不得因物業服務企業拒絕代收有關費用而停止向最終用戶提供服務。供水二次加壓設備運行電費由供水單位承擔,不得列入物業服務成本。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規定繳納了物業服務費后,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再向業主收取裝修電梯使用費、裝修管理費及與裝修相關的管理費用。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向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內為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配送、維修、安裝、執行公務等車輛收取停車費用。
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出入口實行門禁智能化管理或電梯實行電梯卡管理的,應當為每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免費配置3張門禁卡或電梯卡;車輛實行出入證管理的,應當為每輛車免費配置1張出入證。因增加、遺失、損壞需要補辦證(卡)的,可以據實收取工本費。裝修期間對裝修施工人員實行出入證管理的,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物業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企業違反規定以及物業服務合同,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重復收費的,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繳納。
本辦法實施前已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尚未到期的,物業服務及其收費標準等仍按原合同約定執行,合同到期后按本辦法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