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6月20日訊(記者 侯彥平 通訊員 鞏媛媛 ) 6月20日,記者從日照市交警直屬大隊車管所獲悉,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實施方案》將于7月1日起實施,這意味著以往建筑車輛無規范管理的混亂局面結束,屆時所有運輸建筑垃圾的車輛全部要接受交警部門的統一查驗,合格者獲得交警部門和住建委發放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準運臨時通行證》,一車一證,在接受檢查時,與車輛行駛證、駕駛證一同出示。
按照《方案》要求,所有車輛必須符合登記參數,并不得超過一定的載重量。經過調查了解,市區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分兩種,一種是登記車廂高度為1100~1200毫米,車廂長一般為6000~8000毫米;寬度為2300毫米,按照最大尺寸滿廂裝載38噸;另外一種登記車廂高度一般為1500毫米,車廂長為5600~6600毫米,寬度為2300毫米,按最大尺寸滿廂裝載38噸。
記者獲悉,在市區道路通行時,運輸車輛裝載的建筑垃圾不得超出車廂擋板,且必須密封覆蓋或者做封閉包扎以避免撒漏;建筑垃圾外運須由建筑單位提出運輸申請,車輛在經過交警部門查驗合格后,由交警部門和住建委發放市區運輸臨時通行證。按照交警部門的要求,持有通行證的建筑垃圾運輸車禁止通行時間為7:00~9:00、11:30~12:30、13:30~15:00、17:00~19:30,其余時間均可通行。
據交警直屬大隊車管所所長焦玉波介紹,即日起至7月1日為車輛審驗的過渡期,在此期間,他們要對提出申請的所有車輛進行審驗。按照規定,上路行駛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必須牌證齊全,并按照規定噴涂門徽和車輛放大號,駕駛人持證上崗;車輛應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裝載,在裝載沙石、土方、廢料、灰漿、灰膏等易散落的物品時需封閉嚴密,嚴禁揚塵、流漏、遺撒、飄散,載運物不準超出車廂擋板。
按照《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要安裝側面及后面的安全防護裝置、黏貼反光標識、噴涂放大號,車輛需要加裝能從車輛兩側閉合的環保頂蓋裝置,頂蓋裝置要采用密閉效果良好的材料;車輛駕駛室頂部外側安裝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標志燈、GPS監控設備、轉向和倒車語音提示裝置。所有車輛統一噴涂車身顏色為藍色,門徽處應噴涂運輸企業名稱、總質量、欄板高度等。
即日起至7月1日,交警部門將對所有車輛進行審驗,對不符合標準的不予處罰。但是從7月1日起,凡是未符合《方案》要求的行為,施工單位將會被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不按規定運輸造成泄漏、撒漏的,按照污染道路面積及污染程度處以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對未取得通行證在市區運輸建筑垃圾的,由交警部門處2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對同時存在擅自加高車廂擋板、超載等行為,依法扣車同時作出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