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墨市王村軍安頁巖磚廠內,程增英卸磚時,請農民工陳延三幫忙把貨車掉頭,陳延三沒注意,把在旁邊玩耍的4歲男孩兒撞倒碾軋,小男孩正是程增英的兒子,當場死亡。近日,審理案件的法庭上,程增英和丈夫竟為“殺子兇手”陳延三求情,請法院輕判陳延三。這事兒究竟是什么來龍去脈?
早在2012年5月19日,上午8點多,程增英駕駛自家的貨車,在即墨市王村軍安頁巖磚廠內卸磚,需要把貨車掉頭,正巧農民工陳延三路過,程增英找陳延三幫忙。
陳延三想幫程增英這個忙,就走上了駕駛室,在調頭的時候,意外出現了。程增英的兒子當時就在磚廠的空地上玩耍,陳延三掉頭時,沒仔細觀察周圍的環境,也沒有看見程增英4歲的兒子。陳延三一腳油門,撞倒了4歲的小男孩兒,直接從男孩兒的身上碾軋了過去。小男孩兒當場死亡。
悲劇發生當天,陳延三就被即墨當地的公安機關抓獲了。記者了解到,陳延三并沒有考取過駕駛證,但他是開過車的,所以程增英請他幫忙的時候,他沒有一點兒顧慮,給貨車掉個頭,他覺得不是什么難事,甚至還覺得自己的車技應該比程增英好,因為程增英是個女人。
還沒從喪子之痛中走出來,程增英和丈夫要面對的是各個責任方對兒子的賠款問題。程增英所開的貨車,車主是自己的丈夫,也就是被撞4歲兒童的父親。貨車投了交強險,還在保險期內。兒子被撞死了,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費用12.2萬元。
陳延三的賠款,在庭外已經和程增英一家人談妥。事故一發生,陳延三就說是自己犯的事,錢一定要賠,賠多少,孩子父母說了算。實際上,孩子的父母也感覺對不住陳延三,因為正是孩子的母親讓陳延三幫的忙,才出現的意外。陳延三為這次偶然事故賠償13萬元。
盡管失去了孩子,盡管陳延三是間接的“殺子兇手”,但夫妻倆人合議以后,還是決定在法庭上幫幫這個從濰坊來的農民工。
“我們對陳延三表示諒解,請求從輕處罰陳延三,并判處緩刑。”近日,夫妻倆人在法庭上幫了陳延三一把。
法院認為,陳延三無證在磚廠駕駛車輛,并撞死了4歲的小男孩兒,他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過失致人死亡罪”,要給予懲處。不過,陳延三事后認罪態度好,積極賠償了小男孩父母的經濟損失,也獲得了他們的諒解,而且是初犯、偶犯,犯罪情節較輕,陳延三自己也有悔罪的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最終,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陳延三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記者 王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