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方歷嬌 實習生吳夢璇 通訊員楊玲 徐丹丹
今日,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將正式實施。嚴格規范勞務派遣中的用工性質和同工同酬是此次新法的最大亮點。
據了解,武漢市有180余家勞務派遣企業,30余萬名勞務派遣職工,分布在電信、郵政、煙草等壟斷性行業以及武鋼、武重、武船等大型國有企業。他們大多是下崗人員和農民工,因就業能力相對較弱,扮演著“臨時工”的角色,隨時面臨被解聘危險,不能享受“正式工”的薪酬待遇。
新法的實施,會對這個龐大的群體產生怎樣的影響?記者對此展開調查。
【新法解讀】
【亮點一】 勞動派遣工享有同工同酬權利
新法明確了“臨時工”享有與“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以案說法】
2012年2月,李女士在武昌一家人力資源公司的介紹下,在某高校的圖書館工作,并跟該人力資源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按照合同約定,除了基本工資,李女士有高溫費、車貼飯貼、年終獎、加班工資等。然而,該公司稱公司虧損厲害,只會發給李女士工資和高溫費,連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加班費都不能給了。這樣一年下來,李女士拿到手的錢與圖書館同崗位的“正式工”相差近兩萬。
對此,金報律師團成員、北京中倫文德(武漢)律師事務所陳鵬程律師表示,新法明確要求用工單位對被派遣人員同工同酬,若用工單位違反法律規定,將受到嚴懲。新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違反本法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以往此種情況,僅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標準進行處罰。
【亮點二】 勞務派遣工只能用于三類崗位
新法還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中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同時,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以案說法】
萬先生是一名海員,2012年11月聯系了一家船務代理公司。收取了7000元代理費后,該公司讓萬先生做三個月的機工,然后等船上三管輪下船后接替三管輪,工資2300美元。按照口頭約定,萬先生在輪船上做了三個月的機工,船上的三管輪也要下船。然而,就在這時,船上公司經理稱已經有其他安排了,不能讓萬先生接替三管輪。之后,船務代理公司與所在工作的船務公司互相推托,萬先生的希望落空。
陳鵬程律師稱,很多企業為節省人力成本,在一些不具備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的崗位,把勞務派遣工當作主要工種來使用。出現糾紛后也不愿意承擔責任。新法實施之后,對勞務派遣工有了明確崗位界定,勞務派遣用工只能作為補充用工形式,不能作為主要工種使用。此舉有利于企業走長期用工的路子,提倡公平合理的用工環境。
【亮點三】 勞務派遣公司注冊資本升至200萬元
新法將勞務派遣公司的注冊資本由原來的5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且公司設立條件中增加了勞動行政部門的前置許可,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以案說法】
昨日,記者來到武昌廣埠屯銳博人力資源市場有限公司。該公司注冊資本2001萬元,主要經營人力資源派遣、獵頭服務等,分布全國各地共11家子公司,武漢現有100多名員工。該公司的項目運營總監李麗告訴記者,去年約3000名勞務派遣職工,主要分布在沌口和經濟開發區一些大型企業。去年4月,該公司已在洪山區人社部門辦理許可證。據介紹,書面申請許可證后,相關的勞動行政部門會核查從業資格、考查實際經營地、注冊資金以及用工情況等方面,綜合考慮后才能發放許可證。
之后,記者通過網上公布的地址,發現好幾家公司已經不存在或者搬走。漢口京漢路、青年路三家勞務派遣公司負責人均表示,新法出臺后,勞務派遣公司將面臨挑戰,調整是必須的,否則會被淘汰。自從去年12月新法修改決議通過后,已有些被派遣大戶已作出調整,一定程度提高了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福利。
【武漢現狀】
勞務派遣糾紛易引發群體性涉訪
專家建議企業嚴格依法用工
湖北省總工會副主席何忠琦曾談及勞務派遣中所存在的問題,總結為兩大類,一是關于勞務派遣的三性問題,即臨時性、輔助性、可替代性;二是“三不同”,即同崗位工資不同;同工資社保繳納基礎不同;同單位權利不同。
由于不少勞務派遣公司缺乏規范程序,往往導致用工單位和派遣公司在涉及職工合法權益時,出現“踢皮球”的現象。例如,用工單位臨時解雇,聘用單位不及時或另行安排薪酬低的工作。由于勞務派遣工與用工單位之間的矛盾糾紛具有趨同性,近年來,這類案件大多以群體性訴訟的形式出現,一旦處理不當,就容易引發群體性涉訪。
法官建議,企業在選擇勞務派遣業務伙伴時嚴格審查派遣單位的資質,確認其是否具備相應資質且符合法定設立條件。以后若再大量使用勞務派遣人員,企業也將面臨巨大的法律風險。同時,企業在薪酬政策的制定上應當進一步合法規范化,如嚴重違反同工同酬的原則,將會受到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