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日,市衛生局發布了青島市2012年傷害監測分析。據介紹,傷害發生率中男性高于女性,城市高于農村,傷害的發生有明顯的季節性,以夏、秋季最為突出。據悉 ,去年受傷害的居民中共有3313人死亡,其中交通事故是傷害死亡的最主要原因,而自殺死亡排到了第三位,所占比例較過去兩年有所升高。其中還有一點需要引起高度重視,就是溺水是0~14歲兒童青少年因傷害死亡的首位原因。
90174人受傷,男多女少
“從監測情況看,去年傷害發生率有所下降。”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稱,2012年傷害監測共報告90174例,傷害發生率為11.72‰,較2011年(12.70‰)有所下降。
“從年齡段來看,中青年(25~44歲)人群所占比例最高。”據介紹,中青年人群占到了 40.83%。在分布地域上,城市、郊區和農村分別占33.39%、31.45%和35.16%,農村人口所占比例相對較高,且較過去兩年有所上升。
“在受傷害的人群中,在校生占了一成。”相關負責人稱,在職業上,農牧漁水利生產人員15274例占16.94%;生產設備操作人員11945例占13.25%;家務人員10359例占11.49%;在校學生9217例占10.22%;專業技術人員9125例占10.12%;商業及服務人員8902例占9.87%;辦事人員8048例占8.92%;離退休人員4502例占4.99%;待業2805例占3.11%;學齡前兒童3329例占3.69%;軍人179例占0.20%;其他或不詳6488例占7.19%。
從傷害發生的意圖上分類,可以分為:意外事故(非故意)82612例占91.61% ;故意(暴力攻擊)5972例占6.62%;自殘/自殺827例占0.92%;不清楚763例占0.85%。自殘/自殺所占比例較2010年、2011年有所增加。
上午時間最易受傷害
“從監測的情況來說,7~8月份傷害發生率最高。”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說,而一天中傷害發生的時間高峰為上午8時至11時,占全部的35.65%。
傷害發生地點居首位的是公路/街道27676例占30.69%,其次是家中24423例占27.08%,工業和建筑場所14242例占15.79%,公共居住場所9903例占10.98%,學校與公共場所5183例占5.75%,貿易和服務場所4131例占4.58%;不清楚有2183例占2.42%;農場/農田1220例占1.35% ;體育和運動場所1048例占1.16%;其他165例占0.18%。
據介紹,根據監測,青島市傷害前6位原因順位為跌倒/墜落、車禍、鈍器傷、刀/銳器傷、動物傷、燒燙傷,車禍和動物傷所占比例較2011年有所上升。
傷害發生時的活動以休閑活動所占比例最高(38.09%),其次是有償工作(20.96%),再次是駕乘交通工具(20.53%)。
去年3313人死于傷害
青島市2012年居民因傷害死亡3313人,死亡率43.05/10萬。
據介紹,傷害死亡原因前五位是: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和有害效應、自殺、中毒、溺水,分別占40.20%、16.81%、15.21%、9.03%、7.61%。其中交通事故、自殺、中毒所占比例均較2011年有所降低,而溺水所占比例有所上升。男性高于女性有: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和有害效應、觸電、砸死、意外的機械性窒息、由自然環境因素所致的意外事故和由機器切割和穿刺工具所致的意外事故,其他傷害死亡原因女性高于男性。
在傷害死亡中,0~14歲占3.44%,15~24歲占6.58%,25~44歲占 24.90% ,45~59歲占30.64%,60歲以上占34.44%.0~14歲年齡組以溺水和交通事故為主,其次是其他意外事故和有害效應,0~14歲兒童溺水死亡所占比例(39.47%)較 2011年(27.07%)升高幅度較大。15~24歲人群以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和有害效應、溺水為主,25歲以上人群以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和有害效應、自殺為主,60歲以上人群自殺死亡所占比例較大。
溺水市民比前兩年多
據介紹,在2012年傷害監測中,交通事故是因傷害死亡首位原因。在90174例傷害中車禍共22516例。全年12個月車禍發生率均較高,以10月份、9月份、8月份較為突出,分別占全部的10.61%、10.10%和9.70%。一天中車禍發生高峰位于上午8~10點,發生于此時間段的車禍占全部的27.65%,另外下午17~20點也是高發時段。
據介紹,自殺居因傷害死亡中第三位。2012年自殺共827例。從自殺人群來看男性和女性分別占55.62%和44.38%,男性自殺比例較2011年升高幅度較大。年齡分組中 25~ 44 歲所占比例最大為37.85%,其次為45~59歲占23.58%,較2011年(16.93%)有大幅度的上升。
自殺人群中,文化程度主要為初中(35.91%)和小學(20.80%)。自殺的這些人中,農牧漁水利業生產人員(34.22%)、家務(13.54%)、商業和服務人員 (9.31%)和待業(9.07%)。發生地點主要在家中占66.51% 和公共居住場所占11.25%;另外,827例自殺中農村占54.17% 、郊區占22.61% 、城市占23.22% ,農村與郊區合計占76.78%,遠遠高于城市。
2012年溺水共發生271例,死亡252例,占全部因傷害死亡的7.61% ,此比例較2011年(5.46%)上升了 39.38%。因溺水死亡人群中,男性和女性分別占70.63% 和29.37%。年齡分組中60歲以上人群所占比例最大為27.78%,0~14歲、15~24歲、25~44歲和45~59歲年齡組分別占17.86%、13.10%、20.63%和20.63%。溺水是0~14歲兒童青少年因傷害死亡的首位原因。
溺水死亡的人群中,城市(市內四區)共發生13例,占5.16% ;農村地區共發生239例,占94.84%,農村地區溺水死亡所占比例遠高于城市。 記者 韋麗麗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