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法第十八條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這一條爭議很大,有人認為國家有那么多法定假日,可以回家探望父母,不一定要額外再提出一個探親休假的內容。”肖培樹說,但是現在沒有辦法出臺一個子女必須看望父母的法律,國家層面上做不到,“如果不履行義務就該怎么樣,這個在法律條文里對應的法律責任不是特別明確,子女所在單位也沒有辦法監控,但規定有比沒有好,已經是個突破了。”
肖培樹說,新老年法修訂過程中,“常回家看看”這一條款始終伴隨著爭議,不僅社會上爭議,征求意見時很多專家和老齡部門的相關人士也存在爭議。在多次改稿過程中,很多人不主張寫上這一條,原因是很多在外工作的農民工,無財力經常回家看父母,有的甚至連打個電話的錢都沒有,寫上這一條不現實。“但反復討論后,該條款最終還是保留了下來,畢竟老年法作為一部社會法,最重要的功能是引導。條款定案時用了‘應當’二字,應當看望下父母,或者問候,這種表述就比較準確了。”
多久不探親算違法?肖培樹說,在討論用人單位給予探親休假權利時,由于用人單位情況太復雜,如果硬行規定一個時間可能對用人單位和贍養人都會產生一些不利影響,目前條件下還很難給出一個具體的天數。 (記者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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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傷父母9句話你說了幾句?
近日,網上一個帖子列出了最讓父母傷心的9句話,由此引發很多年輕人的反省。一項最新調查顯示,有90%以上的年輕人至少說過這9句話中的一句或是幾句。盡管父母們表示不會介懷,但無法否認,“無心之失”對父母的傷害卻是實實在在的。
1、好了好了,我知道了,真啰嗦!
2、有事嗎,沒事?我掛電話了。
3、說了你也不懂,別問了。
4、說多少次不要你做,做又做不好。
5、你那一套早過時了!
6、叫你別收拾我房間,東西都找不到了。
7、我吃什么我知道,別給我夾。
8、說了別吃剩菜,怎么老不聽?
9、我有分寸,別說了,煩不煩?
網言網語
Darcyliu2011:我要請假回家!再不回家就違法了!老板,你看著辦吧!
Elune_T小T:
把這條新聞給別人看,大部分人的反應是:老年節放假嗎?
王釗:我們都要常回家看看。父母總是說“孩子你們忙,就不用回來了,我們一切都好”,可是他們心里多渴望我們能經常回去看看他們,哪怕只有一頓飯的時間,他們也會很滿足。我的城北回粉:需要“高質量”的看望父母,而不是懾于法律走過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