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棗莊7月1日訊(記者 李婷婷) 從去年7月1日起至今,新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已經實施整整一年。據了解,新標準規定,飲用水的酸堿度范圍(PH值)應標注在水瓶身上。不過,1日記者調查走訪市區多家超市發現,在瓶身上標注PH值的瓶裝飲用水很少,部分標注有PH值的瓶裝水也不完全符合規定。
據了解,《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對生活飲用水的各項指標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其中飲用水水質指標從35項增至106項。同時,要求飲用水的酸堿度范圍(PH值)應該在6.5至8.5之間,并且必須在純凈水、礦泉水瓶身上進行標注。1日,記者在解放路一超市調查發現,貨架上出售的礦泉水有13種,但僅有農夫山泉、嶗山礦泉水及天蘊泉天然蘇打水等三種蘇打水在外包裝上標注了PH值。而娃哈哈礦泉水、康師傅礦物質水、冰露等近8種礦泉水都沒有標注PH值。隨后,記者在其他超市了解后發現,情況大致相同,沒在瓶身標明PH值的瓶裝水的比例超過一半。
雖然規定已經實施一年了,但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大多數市民對該規定都不了解,即使知道也并不關心。在一家超市購買礦泉水的袁夢告訴記者,她平常買水只是看看瓶子上面的保質期,不會看上面的PH值。市民許先生表示,他了解這個政策,他的兒子也曾告訴他買水要看PH值,但是只是喝水,所以對于水質的酸堿度他并不在意。
據了解,正常人體血液的PH值在7.35至7.45之間,而PH值范圍在6.5至8.5之間的飲用水,最符合人體健康需要,而偏酸或偏堿的水都不宜長期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