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6日,鄄城縣引馬鄉范莊村民范業存在工地作業時從二樓約5米的高空中墜落,醫生診斷為頸髓損傷并不全四肢癱,現生活不能自理。“剛開始建筑工地以及小老板(包工頭)還給付醫療費,7月13日就不付了,找建筑工地理論,他們說因沒簽合同,沒資格,而包工頭一直遲遲未露面。因為家里條件不好,近幾天的醫藥費快把家里的積蓄花完了。”范業存的妻子劉紅霞向本報求助。
文/片 本報見習記者 趙念東
民工求助: 工地上受傷,醫藥費找不到門路
6月26日7時許,木工范業存在定陶縣星河灣小區建筑工地的鋼管腳手架上作業時,從2樓約5米的地方墜落,頸部著地而失去知覺。“當時我正在地上干活,只聽見‘砰’的一聲,便聽見有人喊范業存出事了,他側躺在地上,滿臉都是泥,雙眼緊閉。”其工友范同玉心有余悸地說。
范業存的另一工友范宗房告訴記者:“聽見他嘴里嘟囔說胳膊疼,我就走過去翻開他的胳膊一看,有一根長約四公分的釘子扎了進去。”
據其主治醫生說,剛送來時范業存診斷為頸髓損傷并不全四肢癱,傷到神經,目前有些好轉,但康復后也會留下雙手無力的后遺癥。
19日上午,記者來到范業存所在的定陶縣人民醫院病房看到,范業存躺在病床上,胸前固定了矯正架,妻子劉紅霞坐在一旁,眼里布滿血絲。劉紅霞說,26日剛住院的時候,建筑工地和小老板(包工頭)還幫著交錢,到13日就不交了,前去找建筑方理論,他們卻說因沒簽合同,沒有資格“要錢”,如今包工頭一直未露面。目前幾乎花光了家里的積蓄,現在看病的錢都是跟親戚借來的。
現場探訪: 工地裝有安全網等,工人稱事發前沒安裝
16時許,記者以范業存親屬的身份,隨劉紅霞來到菏建建筑集團承建的定陶星河灣小區建筑工地。因下雨的緣故,工地停止作業,記者看到,依附建筑物旁的鋼管腳手架下面雜亂不堪,木頭、木板隨意擺放,木板上布滿鐵釘,長約四、五公分。
此時范業存出事的建筑工地上裝有安全網,掛著“必須佩帶安全帶”、“當心墜落”的標語。可據范業存的工友范宗房介紹,事發之前并沒有安裝安全網,也沒有安全帶。按照安全網搭設規范,第一道安全網一般張掛在二層樓板面(3m~4m高度),而范業存作業的高度約為5米。“他在掉下來的時候被下面的鋼管腳手架擋了一下,要是直接著地可就完了。如果當時安裝了安全網,或許悲劇就不會發生。”劉紅霞說。
事件進展: 建筑方稱,未和工人簽合同
當記者跟隨劉紅霞找到菏建星河灣的負責范業存所在建筑工地的項目經理時,他稱事發當時不在現場,對整件事情不清楚。“我們只和劉某(三個包工頭中的一個)簽過合同,沒有跟你們簽合同,出了事跟我們無關,你得找他們,至于賠償問題就更說不上了。我們之前是幫你付了一部分醫藥費,但那只是幫劉某交的,這里還有欠條。”
該項目經理還介紹說,在與劉某簽合同的時候,合同中有一款寫明一旦他們帶來的人在工地上出事,由他們負責,與建筑方無關。當記者要求查看合同時,卻遭到該項目經理的拒絕。
據范業存的家人介紹,自從發生了這件墜樓事件后,建筑任務還沒完成,包工頭就和他們所帶來的工人離開了。“現在,三個包工頭中的一個,我能聯系上,但讓他們負責,卻一直以各種借口推脫,而主要包工頭中的主要負責人劉某的手機一直關機。”劉紅霞說,從14日后,就再也沒見過他們,目前,還有很多工人的部分工資還沒有發。
隨后,記者兩次撥打劉某的手機,但始終處于關機狀態。
律師說法: 建筑方與包工頭 應承擔主要責任
“根據相關規定,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傷亡的,由該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依法應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曹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青說,山東菏建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將業務轉包、分包給以劉某為代表的包工頭,如果劉某等人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雙方應互負連帶賠償責任。
王青介紹說,雖然范業存沒有跟包工頭簽訂合同,但雙方已構成事實上的用工關系,以劉某為代表的包工頭應賠償范業存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費用,如果形成傷殘,還應承擔傷殘賠償費、精神撫慰金;如果包工頭無力承擔,應由山東菏建建筑集團有限公司承擔。
“如果用工之初,范業存與建筑方以及包工頭簽訂勞務合同,要求他們交納工傷保險,也就不會造成現在這種局面。”王青說,這也折射出農民工法律知識匱乏,法律意識淡薄,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