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機動車濟南排氣污染防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要求,濟南市政府研究決定,自2013年12月1日起,在繞城高速公路以內區域擬禁止黃標車通行,現面向社會征求意見。
根據《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黃標車區域禁行的通告(征求意見稿)》,禁行區域劃定為:東至G2京滬高速濟南段、西至G3京臺高速濟南段、南至繞城高速南線、北至G35濟廣高速濟南段。被“禁足”的黃標車是指,未達到國家第一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汽油車(或其他燃料點燃式發動機汽車)或未達到國家第三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柴油車(或其他燃料壓燃式發動機汽車),但經環保檢驗合格,并取得黃色環保檢驗標志的機動車。
《規定》明確要求,在本省設區市的城市建成區,自2013年12月1日起禁行黃標車。
為何我市把禁行區劃在繞城高速以內?市環保局相關人士介紹,由于目前我市建成區范圍逐年變化、不是封閉區域,邊界尚無清晰界定,若僅以籠統的“建成區”作為黃標車禁行范圍,則會對下一步市民理解禁行范圍帶來不便。因此,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將繞城高速公路范圍內區域劃定為我市黃標車禁行區域,基本能夠包括城市建成區的主要區域,地理邊界清楚,便于市民理解,且在日常的執法過程中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據了解,全市有4.5萬輛黃標車下個月開始將面臨“禁足”,車主能否適應這個變化?記者了解到,黃標車禁行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為2013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在禁行區域內通行的黃標車主要以教育為主;第二個階段為2014年1月1日起,對違反規定在禁行區域內通行的黃標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按照《規定》,具有黃色環保檢驗標志的機動車違反交通管制措施進入排氣污染防治交通管制限行區域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罰款。也就是從明年1月1日起,黃標車駛入禁行區,就要被罰款了。
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黃標車區域禁行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及意見建議征求表將通過濟南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jinan.gov.cn)、濟南市 環 境 保 護 局 網 站(www.jnepb.gov.cn)、濟南民生警務平臺(www.jnga.gov.cn)以及新聞媒體刊載。市民可通過以上方式下載(或裁取)“意見建議征求表”,將自己的意見建議填寫后,通過信函、電子郵件或電話等方式反饋,環保部門將根據合理的意見及建議對相關文件進行修改完善,然后報市政府批準后發布實施。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13年10月29日。
信函反饋:郵政編碼填寫250101,來信地址填寫濟南市歷下區龍鼎大道1號龍奧大廈A1329室,收件人填寫濟南市環保局污染防治處。電子郵件反饋,電子郵箱填寫jnjdcwrfz@163.com;電話反饋,可撥打66608640。(記者趙璐)
山東“禁黃”大事記
2011年10月
《山東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正式實施,山東將實施環保標志管理配套的管理辦法。當年,濟南市新的機動車尾氣檢測線已做好準備。由于需要懸掛環保標志的車輛眾多,環保標志管理設立過渡期。
2012年9月20日
我市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和環保標志核發工作正式開始啟動,未領取環保標志的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不予核發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2013年10月1日
山東省黃標車提前淘汰補貼政策從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山東省黃標車提前淘汰補貼管理辦法》,實行時間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013年9月11日
《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草案會簽稿)》開始面向社會征集民意。擬規定,從明年1月1日起,濟南、青島、淄博、濰坊、日照的城市建成區將全部禁行黃標車,全省高速公路也將禁行黃標車。除此之外,自2015年1月1日起,山東省還將在國道、省道禁行黃標車;自2016年1月1日起,省內其他設區市的城市建成區將禁行黃標車。
2013年10月22日
省政府公布《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規定》,該規定將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比《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草案會簽稿)》中擬規定的濟南等5市從明年1月1日起禁行黃標車提前了整整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