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事業單位逐步推績效工資 山東多數單位已實行
“在事業單位逐步推行績效工資。”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這一表述牽動著數千萬事業單位員工的心,因為這直接關系到他們每個人的收入情況。業內專家認為,績效工資改革方向是對的,但還要看具體操作,不能因此傷害到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現狀:有的月入3000,有的年入20萬
“我們一個月就3000塊錢,有的事業單位要六七千。”聽了工作報告中有關事業單位推行績效工資的事,在濟南某事業單位工作的張女士有些憤憤不平,“都是事業單位,大家工資應該差不多才行吧。”“不同的事業單位工資上確實存在差別。”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書長房連泉介紹,從經費來源區分,目前我國事業單位分為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籌自支三類,其工資水平也是各有差異。
事實上,事業單位從業人員收入情況確實千差萬別,尤其有的單位存在工資外收入項目繁多、比重大的情況,而且以“暗箱”操作為主,分配不夠透明。“我們工資雖然不高,但各種補貼加起來,一年總收入也在20多萬。”在北京一家事業單位工作的劉先生向記者透露。“就是因為這樣的現狀,國家開始制定相關條例。”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介紹,2011年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中規定,事業單位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組成。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分配。
難題:實行績效后,積極性反而低了
“實施績效工資激發員工積極性,這沒錯。”全國政協委員、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副校長顧也力說,該校按照相關部門統一部署,從前兩年就開始推行績效工資,“但是,我們每年的工資總額要上報,發放多少績效工資有限額。”這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教職研究人員的積極性。
顧也力介紹,作為高校,目前財政投入加學費只能滿足辦學經費的50%左右,這就需要學校自籌辦學資金,以改善教學環境,同時提高教職工的待遇等。但是相關部門規定得很死,“現在教授的收入水平無法與他們的高智力勞動相符合。”作為北京醫院呼吸內科主任,全國政協委員孫鐵英也對現在醫護人員的收入“頗有微詞”。“我這知名專家的號也就14元,”孫鐵英說,而掛號費還要與醫院“分成”,“一天看那么多病號,那么累,但勞動報酬卻那么少。”
記者采訪發現,大部分專家都對不能體現醫生勞動價值的掛號費不滿,有的專家甚至寧愿少坐診。“實施績效工資,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為了解決‘干好干壞,收入一樣’的問題。”竹立家說,但要是績效改革后,工作人員積極性更不高了,那肯定是方案設計不到位。
診斷:事業單位先去行政化,再績效
“現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草案)》已經通過,其中就涉及績效工資。”竹立家介紹,2月2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草案)》。但在竹立家看來,雖然改革的方向已經確定,但關鍵還要看具體的實施方案,“首先改完之后大家的工資普遍下降,那肯定是不行的。”顧也力也建議,對于教育等特殊性事業單位,應該給予一定的自主權,不能“一刀切”。“單純地推進績效工資改革可能很難完全達到目的。”房連泉說,全面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才能事半功倍。然而,在許多專家看來,近20年來我國的事業單位改革進展并不理想。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長毛壽龍也坦言,推行績效工資,首先應該推行事業單位去行政化改革。“因為現在事業單位的工資實質就是一種行政化,工資是按照級別等確定的。”因此,只有取消事業單位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才能更好地推行績效工資。
山東省多數事業單位已實行績效工資:
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引起不少人的關注,實際上,我國在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改革,早在2006年就已經開始了。
據人社部門介紹,目前我省多數事業單位都已經實行了績效工資,但出臺的具體指導意見只是針對義務教育學校以及衛生系統。現實中,實行績效工資的行業并不限于學校和衛生單位,在山東省于2006年制定的實施意見中,就列出了包括教育、衛生、科學研究、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等事業單位在內的35種事業單位。而在濟南,早在2005年推行陽光工資時,事業單位就基本已經實行績效工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