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濟南市客管中心下發了《關于落實第二代彩色出租車承包費標準的通知》,根據此前物價局發布的新車型承租費的通知,作出了更細致的規定。在客管中心下發的通知中,甚至將每年必須給的哥安排一次查體中必須包含的項目都詳細列了出來。通知顯示,此前物價局發布的包括帝豪在內的6種新車型已經獲得行業準入,但在選購車型時應當召開駕駛員座談會,充分聽取駕駛員意見建議,把駕駛員作為車型的最終用戶。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發布的通知中,還特別提及簽訂新車型承包合同,必須沿用出租汽車協會新版《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14)》。雖然目前這份范本合同還在征求意見,但記者注意到,這份合同結合了濟南力推的“雙班制”以及剛發布的本地版服務規范,對公司以及的哥的行為都給予了更明確的約束。合同中規定,出租車公司向駕駛員一次性收取承包運營合同保證金合計不得高于4萬元。同時,要求的哥實行錯峰交接班,做到早7時前和晚7時后交接班;確保車輛早晚高峰時段的出車每月達到26天以上;不得有在行駛中進食、接打手機、編發短信、觀看視頻和使用對講機等影響安全運營行為;交通違法不超過3次/年。如果年度內存在未實行錯峰交接班、早晚高峰時段的出車每月低于26天的,第一次處以停運1-2天的處罰,再次出現的則停運3-7天。
至于如何執行,有出租車公司表示,監控的哥是否能夠按時交接班,通過GPS系統就可以實現。在合同規定的交接班時間,車輛有沒有出現在相應路段,高峰時期是否在某一區域長時間停車,都是可以監控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