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小差距是趨勢,我心里能夠接受”,在新聞中看到企事業養老金并軌的消息后,某省級單位的處級干部楊萍(化名)心想。久經詬病的養老金雙軌制終于迎來廢除,國務院發布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決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個人共同負擔,個人繳納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8%,單位繳納比例為單位工資總額20%。記者了解到,粗略估算,山東約40萬公職人員將迎來這場養老金的變革。

  濟南市公務員約有兩三萬人

  我國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兩部分構成,分別是職工個人繳納本人繳費工資的8%,納入個人賬戶,用于職工本人養老;以及單位繳納的相當于職工工資的20%,納入統籌賬戶,用于支付目前已退休職工的養老金。

  按照企業養老保險費率,單位繳費20%入社會統籌,個人繳費8%入個人賬戶,這意味著中國700多萬公務員、3000多萬事業單位人員都將失去工資里的“8%”。

  記者查閱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資料顯示,“截止到2013年底,全省公務員總人數為35.7萬人。此外,全省還有5.1萬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群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位接近濟南市公務員局的人員向記者表示,濟南市公務員約有兩三萬人,事業單位人員大約有十萬人。

  “在崗工資同為五千,退休能差一半”

  “舉個例子,并軌之前的養老金制度,同等學力、同等職稱、同等貢獻的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的兩個人,在崗工資同為5000元,在企業人員退休后,養老金約為2200元,而在機關事業單位的人退休后則可以拿到4000元”。

  央視的報道生動的表述出雙軌制下的差距。“破除養老金的雙軌制,意味著我國的養老制度在擴大覆蓋面的同時,從人人享有到公平享受轉變”,省城某企業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他對未來的改革非常期待。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經濟學院副院長、中國社會保險學會理事孫潔教授此前對媒體表示,為體現改革決心,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替代率至少應該先降低10%至15%。相對小幅的降低水平,更利于改革推行。

  李實認為,國家應確立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替代率逐步下調的機制,并確定逐年下調比例。如通過8—10年時間,將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的養老金替代率水平逐步拉近至只有10%至20%的差距。

  “繳8%之前,會不會先漲工資?”

  記者向省人社廳的相關負責人咨詢此項舉措的“落地”情況,對方并沒有正面回應。

  公務員不用繳納養老金卻能享受到80%甚至90%的養老金替代率,退休金約為在職工資的八九成;企業職工一直繳納養老金,養老金卻只有在職工資的約4成,養老雙軌制待遇差距大的根本之一即養老金替代率,替代率在“雙軌制”并軌后會很快就趨同嗎?

  上述某省級單位的處級干部楊萍對記者表示,她對于未來的情況保持樂觀,“按照我現在的級別,退休應該能拿到6000元左右,未來應該不會差很多吧?”“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楊萍對這句話印象頗深,“工資一下降了8%不太合適吧?我感覺可能會通過漲工資來彌補,讓我們更容易接受”。

  某省級事業單位的副處級干部張文則表示,“趨勢上應該是與企業縮小差距,感覺我們會受不小影響”。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執行院長李實教授認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一大前提,說明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的養老金替代率必將逐步拉近。但二者差別過大,立即趨同并不可能,逐步并軌才能確保改革平穩實施。 

  專家聲音

  設職業年金,為減改革阻力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陳步雷曾指出,設職業年金是為了減少改革阻力,旨在給出預期,給總數接近4000萬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吃下“定心丸”。“建立職業年金就是為了補充待遇降低的部分,因此改革后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待遇不會出現明顯下降。”陳步雷說。

  跟職業年金相仿的企業年金,是企業自主為員工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計劃,通常被視作養老保險體系的“第二支柱”。但是由于第一支柱、即基本社會養老保險的費率沉重,加之缺乏有效的稅收激勵,企業年金在中國發展緩慢。

  據報道,人社部公布,2013年有66120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參加企業年金的職工人數2056萬。這就能夠說明我國企業年金覆蓋率還是比較低的,低于國際水平。

  企業年金是企業自主建立的,而職業年金的建立是硬性規定。這也體現了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的不同。

  另外,有的地區職業年金數額龐大,例如香港公務員在退休后可以拿到約400-500萬港幣的廉潔金,大陸公務員會不會享受類似待遇,還沒有定論。(記者梁賡)